2016年2月25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楊煥寧簽署第87號總局令,頒布新修訂的《煤礦安全規程》。
《煤礦安全規程》修訂後由原來的四編增加到六編;原《規程》共751條,本次修訂後變為721條,減少30條,字數由11.2萬字變為11.3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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