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行政法規與國務院文件
●關於**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的批復
●關於國土資源部《省級海洋功能區劃審批辦法》的批復
●關於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審批項目用海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國土資源部《報國務院批準的項目用海審批辦法》的批復
●關於開展勘定省縣兩級海域行政區域界線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鋪設海底電纜管道管理規定
●部門規章
●海域使用管理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
●鋪設海底電纜管道管理規定實施辦法
●海底電纜管道保護規定
●規範性文件
●海洋功能區劃
●關於印發《海洋功能區劃管理規定》的通知
●關於印發《海洋功能區劃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關於規範省級海洋功能區劃修改工作的通知......
內容簡介
本書分四部分(法律、行政法規與國務院文件、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彙編了近年內的海域管理法律法規文件。規範性文件又分為:海洋功能區劃、海洋權屬管理、海域有償使用、圍填海管理、專項管理、海域使用論證、海域動態監視監測、其他文件八個部分。本書作為相關海洋行業法律參考資料使用。
各級海洋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該通知的要求,掀起一個學習宣傳《物權法》和海域物權制度的高潮。領導干部要帶頭學習《物權法》,深刻領會《物權法》的基本精神、主要規定以及確立海域物權制度的重要意義,正確處理行使行政權力和保障公民權利的關繫,增強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的能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門要在2007年5月至8月期間開展一次《物權法》專題培訓,使各級海洋管理干部深入了解《物權法》的基本知識和海域物權的基本制度。要廣泛利用各種方式,深入宣傳《物權法》,特別是《物權法》有關海域物權的規定,使廣大用海單位和個人樹立正確的財產權利觀念,不斷增強海域屬於國家所有意識,澄清對海域所有權歸屬問題的模糊認識,糾正“祖宗海”、“門前海”等錯誤觀念,在自覺維護國家海域所有權的前提下,學會運用《物權法》爭取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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