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0799.7—2020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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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範調相機生產現場管理,規範各類工作人員的行為,保證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制定本部分。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標準分為7個部分: ——第1部分:變電部分; ——第2部分:線路部分; ——第3部分:水電廠動力部分; ——第4部分:生物質電廠動力部分; ——第5部分:風電場部分; ——第6部分:光伏電站部分 ——第7部分:調相機部分。 本部分為《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標準的第7部分。 本部分由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安全監察部提出並解釋。 本部分由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科技部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國網湖南省電力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龍、王東、張燕秉、梁勇超、張超峰、蔣毅、許源、丁文雯、易維、蘇峰、王亮、王大瑋、張淼、楊鵬雲、仲啟磊、李藝波、潘志敏、陳波、陸紅波、蔣久松、康文、黎志、潘勁、天一、陳星亮、黃劍、張彪、梁運華、張陽、李恆、周展帆、李國志、許能、劉鑫。 本部分規定了調相機工作人員在作業現場應遵守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適用於運用中的調相機繫統(含附屬設備及輔助設備)及相關場所的所有人員,其他單位和人員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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