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十年百議(柏廣新代表在第十屆和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期間提交議案建議彙編) | 該商品所屬分類:考試 -> 成人高考 | 【市場價】 | 412-598元 | 【優惠價】 | 258-374元 | 【介質】 | book | 【ISBN】 | 9787503873591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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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國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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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503873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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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吉林森林工業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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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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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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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日期:201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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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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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本:16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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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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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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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265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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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吉林森林工業集團所編的《十年百議》為中國吉林森工集團董事長柏廣新,在擔任全國人大代表期間所提交100餘份議案、建議的彙編,記錄了他履職和為人民代言的歷程,反映了一位出身於務林人的全國人民代表對人民的熱愛、對民生的關注、對林業的執著。也從另一角度反映了我國林業建設的發展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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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十年執言為青山 2003年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次會議提交議案建議 1.關於盡陝為天保工程區未安置的林業職工落實一次性安置資金的建議 2.關於將林區中小學改造納入農村中小學改造範圍的建議 3.關於免除天保工程區森工企業債務的建議 2004年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提交議案建議 4.關於恢復**林業部或將**林業局升格為正部級機構的議案 5.關於在《森林法》中補充林權證法律效力條款的議案 6.關於修改《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關於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條款和在附則中增加條款的議案 7.關於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法》中對輸出自然資源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給予一定的利益補償條款的建議 8.關於在實施東北等地區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規劃中為國有森工企業撥出專款的建議 9.關於對林齡結構失衡可采資源銳減的森工企業實行政策補貼大幅度調減商業性采伐的建議 10.關於明確木制淋漆地板海關商品編碼歸類繼續實行出口退稅政策的建議 2005年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提交議案建議 11.關於剝離國有森工企業自辦學校的建議 12.關於對木地板分品種實行出口退稅政策的建議 13.關於國有森工企業承擔的下崗職工保險補助費由**承擔的建議 14.關於恢復林業部或成立正部級建制**林業總局的建議 15.關於將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列為**資源型城市轉型試點的建議 16.關於修改《森林法實施條例》部分條款的建議 2006年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提交議案建議 l7.關於扶持森工企業發展有關政策的建議 18.關於將重點國有林區的森工局和國營林場納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扶持政策範圍的建議 19.關於**林業局升格為正部級建制的建議 20.關於修改《森林法實施條例》有關條款的建議 21.關於修改《森林法》中明確使用者森林經營管理權的建議 2007年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提交議案建議 22.關於將重點國有林區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範疇的建議 23.關於科學合理確定木材產量的建議 24.關於恢復實木復合地板出口退稅政策的建議 25.關於修改《*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建議 26.關於加強速生豐產林建設維護**木材安全的建議 27.關於扶持國有森工企業發展非林非木項目的建議 28.關於提高**林業機構級別的建議 29.關於加大吉林省中西部地區荒漠化土地治理力度的建議 30.關於制訂((紅松良種推廣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建議 31.關於推進林權制度改革的兩點建議 2008年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次會議提交議案建議 32.關於對《森林法》部分條款進行修改的議案 33.關於**繼續實施天保工程的建議 34.關於在東北、內蒙古國有林區實施速生豐產林建設工程,從根本上解決可采森林資源銳減問題的建議 35.關於盡快落實森工企業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的建議 36.關於逐步提高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的建議 37.關於通過中央轉移支付解決東北、內蒙古四大國有森工集團辦社會負擔的建議 38.關於天保工程區**期一次性安置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建議 39.關於延續實木復合地板等林木精深加工產品出口退稅政策的建議 40.關於繼續延用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的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稅收政策的建議 41.關於鼓勵大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管理層持股的建議 42.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職工持股會的建議 43.關於恢復林業部的建議 44.關於加大吉林省西部地區生態草建設力度的建議 45.關於增加林區職工收入的建議 46.關於解決國有林區職工住宅危房的建議 47.關於將國有林區道路建設納入農村公路網建設規劃的建議 48.關於盡快解決國有林區給排水設施的建議 49.關於加快國有林區供電設施改造的建議 2009年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提交議案建議 50.關於修改《森林法》部分條款的議案 51.關於對商品林進行商品化經營的建議 52.關於加強中央林業行政管理機構的建議 53.關於恢復實木復合地板等木材精深加工產品出口退稅、取消消費稅的建議 54.關於繼續執行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的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建議 55.關於增加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補助資金的建議 56.關於扶持我國中(高)密度纖維板產業發展的建議 57.關於禁止飲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劑的建議 58.關於加大吉林省村屯綠化美化力度的建議 59.關於實施天保二期工程的建議 2010年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提交議案建議 60.關於對《森林法》有關條款進行修改完善的建議 61.關於修改《公司法》部分條款的建議 62.關於加大撫育力度提高固碳能力建立森林撫育補貼制度的建議 63.關於禁止使用“礦物質水”名稱發展優質天然礦泉水的建議 64.關於加強**林業行政機構的建議 65.關於允許森工企業優先開發所轄林地非林木資源的建議 66.關於把東北、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建議 67.關於加大中央財政對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資金投入的建議 68.關於加強對林業產業金融支持的建議 69.關於把建設速生豐產林作為實施天保二期工程主要內容的建議 70.關於提高林區職工收入水平的建議 71.關於加強對商品林經營相關政策和方式研究的建議 72.關於取消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自產的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的建議 73.關於設立現代林業產業發展專項基金的建議 74.關於取消實木復合地板等木材精深加工產品出口稅和消費稅的建議 2011年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提交議案建議 75.關於制定《公民公寓法》建立公民住房基本保障制度的議案 76.關於發行公民公寓(公租房)福利彩票解決保障性住房資金來源問題的建議 77.關於落實“雙增”目標強化**林業行政職能的建議 78.關於賦予重點國有林區森工企業所轄林地中非林木資源優先開發權的建議 79.關於把吉林省白山市設立為***天然礦泉水產業基地的建議 80.關於組建中國林業銀行的建議 81.關於根據林業發展實際需要修改《森林法》部分條款的建議 82.關於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對《公司法》部分條款進行修訂的建議 83.關於積極應對氣候變化人工促進林木生長繼續加強森林撫育補貼工作的建議 84.關於允許對重點公益林進行合理培育經營的建議 85.關於進一步扶持林業產業加快發展的建議 86.關於取消實木復合地板消費稅的建議 87.關於對東北、內蒙古國有林區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的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實行免稅政策的建議 88.關於追加中央財政資金專項用於建設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配套設施的建議 89.關於在天保二期工程中提高林業公檢法干警政社補貼標準的建議 2012年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提交議案建議 90.關於加大森林培育力度實現由單純管護森林向全面科學經營森林轉變的建議 91.關於在東北、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加快推進實施速生豐產林建設工程的建議 92.關於按森林蓄積量核定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金和森林管護費標準的建議 93.關於扶持草本一次性筷子研發和生產以代替木制一次性筷子的建議 94.關於實施林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的建議 95.關於科學合理調整***公益林經營培育政策的建議 96.關於天保二期工程中幼齡林撫育出材不占采伐限額的建議 97.關於把東北虎保護與棲息地恢復建設工程上升為**戰略的建議 98.關於對東北、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發展森林生態旅遊業給予政策和資金扶持的建議 99.關於捍衛中國人參發源地和“宗主國”地位把振興人參產業上升為**戰略的建議 100.關於支持吉林省大力發展天然礦泉水產業的建議 101.關於制定***房屋精裝修標準支持鼓勵無醛地板發展的建議 102.關於在稅收政策上把實木復合地板和純實木地板區別對待的建議 103.關於提高林業棚戶區改造工程中央補助標準的建議 104.關於為加快林業事業發展加強專業性金融服務支持力度的建議 105.關於強化我國林業行政管理機構的建議 106.關於大力扶持發展林下經濟的建議 107.關於對實體經濟實行稅收減免優惠政策的建議 108.關於吉林森工集團對**林業局實行計劃單列的建議 109.關於把“**控股、全員入股”模式作為國有企業改革主推形式的建議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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