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法律的嵌入性及其意義
●一、經濟的嵌入性
●二、從經濟的嵌入性到法律的嵌入性
●三、法律的嵌入性之研究意義
●四、法律的嵌入性之研究現狀與本書的結構安排
●上篇 法律的嵌入性之展開
●章 規範論:零嵌入性與低度社會化
●一、自然法學的價值規範論
●二、規範分析法學的行為規範論
●三、新自然法學和新規範分析法學的混合規範論
●四、結語:規範論是一種零嵌入性和低度社會化的觀點
●第二章 事實論:強嵌入性與過度社會化
●一、歷史法學派的事實論
●二、現實主義法學的事實論
●三、社會法學派的事實論
●四、結語:事實論是一種強嵌入性和過度社會化的觀點
●第三章 混合論:弱嵌入性與中度社會化
●一、古典自然法學派孟德斯鳩的混合論
●二、早期社會法學派龐德的混合論
●三、當代歷史法學派伯爾曼的混合論......
內容簡介
本書試圖從上、中、下三個層面來展示、論證法律的嵌入性,也構成了本書三大篇。上編是本書的總論部分,側重從整體的宏觀的角度和理論層面來展示、論證法律的嵌入性:中編主要是將法律嵌入到社會關繫網絡中進行嵌入性分析,即法律的社會網絡分析;下編主要是將法律嵌入到法律組織的結構-功能中嵌入性分析,即法律組織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