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章 公共利益的界定
●節 公共利益的概念
●第二節 公共利益與相關利益
●第三節 公共利益的界定方式
●第二章 國際投資法制中公共利益保護問題的提出
●節 現行國際投資法制忽視公共利益保護
●第二節 國際投資仲裁機制的正當性危機
●第三節 國際社會對國際投資法制中公共利益問題的關注
●第三章 現行國際投資法制不利於公益保護的制度性缺陷――以雙邊投資條約(BIT)為研究中心
●節 現行BIT不利於公共利益保護的成因分析
●第二節 BIT實體條款存在的公益風險
●第三節 BIT主要程序規則――國際投資仲裁引發的公益危機
●第四章 與公共利益有關的典型國際投資仲裁案例評析
●節 與環境保護有關的國際投資仲裁案件
●第二節 有關東道國根本經濟安全利益的案件
●第三節 有關東道國人權保護措施的案件
●第四節 本章結論與啟示
●第五章 公共利益保護 ――BIT改革的目標、途徑與方法
●節 BIT改革的背景與條件......
內容簡介
公共利益是指不確定的多數人所享有的重大利益。20世紀末以來,因東道國保護公共利益的管制性行為所引發的靠前投資爭議的大量增加以及靠前投資仲裁實踐中漠視公共利益現像的頻現,凸顯了現行以雙邊投資條約(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ies,簡稱BIT)為主體的靠前投資法制對公共利益保護之不足及在其中保護公共利益問題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張光所著的《靠前投資法制中的公共利益保護問題研究》以BIT為研究中心,深入分析了現行靠前投資法制對東道國產生的巨大公共利益風險,認為必須對現有BIT中的主要實體和程序規則進行公益化革新,從而實現靠前投資法制中保護投資者利益與東道國公共利益的適當平衡。結合我國處於經濟社會發展轉型期及中國企業“走出去”戰略的現實需求,為中外BIT談判設計了較為科學、合理的公共利益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