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緒論
一、規範保護目的理論的重要性
(一)傳統歸責理論的缺陷與彌補
(二)客觀歸責的核心:規範保護目的理論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述評
(一)國外之相關研究
(二)我國臺灣地區之研究
(三)我國大陸之研究
三、問題、內容與文章架構
(一)問題與內容
(二)文章架構
第二章規範保護目的理論之發展脈絡
一、大陸法繫規範保護目的理論之前史
(一)起源及其背景
(二)早期發展情況
(三)民法規範保護目的理論之影響
(四)規範保護目的理論之民刑差異
二、大陸法繫規範保護目的理論之現狀
(一)積極支持的觀點
(二)懷疑與反對的觀點
(三)教科書和司法判例的立場
三、英美法繫規範保護目的理論之概況
(一)早期發展情況及背景
(二)英美規範保護目的理論發展現狀
四、本章小結
第三章規範保護目的概念之考察
一、規範保護目的與法益的混淆
(一)混淆的原因
(二)二者的區分
二、規範保護目的概念之解構
(一)規範保護目的之“規範”
(二)規範保護目的之“目的”
三、規範保護目的在過失犯歸責中的應用
(一)過失犯歸責的規範限制
(二)規範保護目的理論的運作
(三)規範保護目的理論的應用限制
四、本章小結
第四章規範保護目的理論之基礎
一、規範保護目的理論之思想基礎
(一)規範保護目的理論與反抗“自陷禁區”
(二)規範保護目的理論與立法目的原則
(三)規範保護目的理論與規則功利主義
二、規範保護目的理論之學科基礎
(一)規範保護目的理論與跨越“李斯特鴻溝”
(二)跨越“李斯特鴻溝”:一場誤會?
三、規範保護目的理論之方法基礎
(一)從“條件說”到“客觀歸責”
(二)從“自然·物理”思維到“規範·政策”思維
(三)從“立法原意”到“立法者的價值立場”
四、本章小結
第五章規範保護目的理論之功能
一、規範保護目的理論與過失犯歸責的規範化
(一)傳統過失犯歸責的非規範性
(二)不法構成要件的規範限制
二、規範保護目的理論與過失犯的構造
(一)舊過失論的歸責限制路徑及其缺陷
(二)新過失論的歸責限制路徑及其缺陷
(三)客觀歸責理論的歸責限制路徑
(四)對國內批評意見的回應
三、規範保護目的理論與過失不法的闡明
(一)注意規範保護目的與行為不法
(二)構成要件保護目的與結果不法
四、本章小結
第六章注意規範保護目的理論與風險制造
一、注意規範保護目的理論的體繫性地位
(一)層次的討論
(二)第二層次的討論
(三)第三層次的討論
(四)第四層次的討論
二、風險降低、假定因果關繫與注意規範保護目的
(一)風險降低與注意規範保護目的
(二)對假定因果關繫的初步批評
三、注意規範保護目的理論與其他周邊範疇的關繫
(一)缺乏危險創設、信賴原則與注意規範保護目的
(二)自我危險化的參與與注意規範保護目的
四、本章小結
第七章構成要件保護目的理論與風險實現
一、結果歸責的限制:從經驗到規範
(一)結果歸責的傳統限制路徑
(二)結果歸責的現代限制路徑
二、構成要件保護目的與合法替代行為的地位
(一)構成要件保護目的的地位
(二)合法替代行為理論的地位
三、構成要件保護目的與合法替代行為的關繫
(一)兩種理論的混淆
(二)兩種理論的區分
(三)兩種理論的位階關繫
(四)兩種理論的指導關繫
四、構成要件保護目的與周邊範疇之關繫
(一)異常的因果流程與構成要件保護目的
(二)合意的他人危險化與構成要件保護目的
(三)第三人責任範圍與構成要件保護目的
五、本章小結
第八章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
內容簡介
規範保護目的理論是刑法學從存在論向規範論、從關繫論向目的論轉型的產物。這一理論的核心思想是,歸責過程不是無價值的、形式邏輯的推理過程,而是規範的、目的論的評價過程;規範並不止所有法益侵害結果,隻止那些以特定方式侵害法益的結果;隻有規範意欲防範和止的行為和結果,纔是歸責的對像。規範保護目的理論有利於彌補傳統過失犯歸責的缺陷,有利於提高對規範判斷的重視程度,並推進其具體化。《過失犯中的規範保護目的理論研究》在梳理兩大法繫規範保護目的理論歷史與現狀的基礎上,對在我國應用規範保護目的理論過失犯歸責的可能性及該理論的核心概念、類型、功能、界限、體繫性地位等深層問題展開論述,提出了一種可資借鋻的過失犯歸責的限縮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