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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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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過制度安排緩解節能和減排壓力,對優選氣候變化和能源短缺問題進行立法回應,是本書的主要任務。哈耶的社會觀為該問題的解決提供了堅實的理論基礎。哈耶認為支配內部秩序的內部規則即自生自發秩序纔是社會進化的根本,而支配外部秩序的外部規則則是內部規則的有益補充,以彌補自生自發秩序的不足,維持內部秩序的平衡。因此,氣候變化背景下,在**價值——生態安全價值的指引下,以建立和完善以能源市場機制為知名品牌,環境管制機制為補充,二者相互融合、相互支持、並在相互借鋻的基礎上創新發展的法律制度體繫是解決節能和減排問題的正確路徑。本書以此為邏輯主線,具體討論兩個方面的實踐問題:一是運用低碳化後的外部規則制度如生態補償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等對內部規則制度進行補充;二是運用外部規則對內部規則本身進行完善,即對能源市場機制、能源資金機制進行低碳化,並在兩種規則相互補充的基礎上進行創新發展,完善激勵性財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