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一、本書寫作背景
二、本書的主要內容
三、本書的主要觀點
(一)關於監察機關和公安司法機關的關繫
(二)關於《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的關繫
(三)關於《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的修改
(四)關於缺席審判程序
(五)關於留置措施
(六)關於調查人員出庭問題
(七)關於非法證據排除問題
(八)關於反腐敗與國際及區際合作
四、結語
章 《監察法》與相關法律的關繫
節 《監察法》與《憲法》的關繫
一、制定《監察法》與修改《憲法》
二、《憲法》是《監察法》的根據
三、《憲法》中關於監察機關與刑事司法機關的關繫
第二節 《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的關繫
一、《監察法》和《刑事訴訟法》的性質和目的
(一)《監察法》和《刑事訴訟法》的性質
(二)《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立法目的
二、《刑事訴訟法》與《監察法》共同發揮反腐敗的重要作用
三、監察調查措施的內容與刑事偵查措施類似
四、收集、固定、審查、運用證據的標準和要求一致
五、被調查人、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障類似
第三節 監察機關管轄與刑事訴訟管轄
一、監察範圍和管轄
(一)對“公職人員”的界定
(二)監察機關職務犯罪調查對像分類
(三)監察機關的級別和地域管轄
(四)監察機關的指定管轄
二、刑事訴訟中的管轄
(一)刑事訴訟對人的管轄
(二)刑事訴訟級別管轄
(三)刑事訴訟地域管轄
(四)刑事訴訟指定管轄
三、監察機關職務犯罪管轄與刑事訴訟管轄銜接問題
(一)地域管轄的銜接問題
(二)級別管轄的銜接問題
(三)指定管轄的銜接問題
第二章 《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的修改
節 《監察法》與檢察機關職權調整
一、監察機關與檢察機關職能管轄劃分
……
第三章 監察調查措施與刑事偵查措施比較
第四章 監察工作與刑事司法工作的銜接
第五章 監察機關辦理案件與非法證據排除
第六章 《監察法》與國際刑事司法合作
結語
內容簡介
本課題主要研究國家監察立法與刑事訴訟法的銜接問題,這有助於釐清國家權力的構建,司法權的配置、反腐機制的完善以及人權的保障等一繫列重大問題。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靠前次會議通過《監察法》,並於3月25日向全社會公布施行。自此,本課題的研究重點轉向《監察法》通過和監察委員會建立之後,如何與刑事訴訟法銜接問題,包括我國刑事訴訟制度應當作何調整、如何處理法院、檢察院與監察委員會的關繫等一繫列重大理論和實踐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