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國家賠償法新論》對國家賠償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制度作了較為全面、深入的闡述和分析,力求反映國家賠償法理論研究和制度建設的近期新成果,並對一些熱點和前沿問題進行了思考與探索,既體現了理論的繫統性,又注重對實踐的指導作用。《國家賠償法新論》適合於高等院校師生、有關研究人員和各級各類公務員閱讀使用。
二、國家賠償的特征
國家賠償是國家對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過程中有法律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的損害承擔的賠償責任,與其他形式的賠償責任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國家承擔賠償責任,機關履行賠償義務。國家賠償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很終支付賠償費用,由法律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代表國家履行賠償義務。實施侵權行為的公務人員並不直接對受害人承擔責任,履行賠償義務。這與“誰侵權,誰賠償”的民事賠償不接近相同。從國外國家賠償制度產生的過程看,很初國家對公務人員實施的侵權行為並不承擔任何責任,在很長一段時間裡,由公務人員個人承擔責任,直到20世紀初,各國法律纔確認由國家自己承擔責任。但是,國家是抽像主體,不可能履行具體......
二、國家賠償的特征
國家賠償是國家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過程中有法律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的損害承擔的賠償責任,與其他形式的賠償責任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國家承擔賠償責任,機關履行賠償義務。國家賠償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終支付賠償費用,由法律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代表國家履行賠償義務。實施侵權行為的公務人員並不直接對受害人承擔責任,履行賠償義務。這與“誰侵權,誰賠償”的民事賠償不完全相同。從國外國家賠償制度產生的過程看,*初國家對公務人員實施的侵權行為並不承擔任何責任,在很長一段時間裡,由公務人員個人承擔責任,直到20世紀初,各國法律纔確認由國家自己承擔責任。但是,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