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由彼得·德霍斯著的《知識財產法哲學》主要的哲學分析是基於這樣一個事實,即知識財產法的目的是在我所稱的“抽像物”上創設權利。這些抽像物是具有諸如科學知識、文字信息或技術等一般社會定義形式的無形物。
關於以諸如知識形式存在的抽像物的一個重要事實是,它們是不能由於使用而被耗盡的。事實上,情況恰恰相反,知識通過使用而獲得增長。例如,對一個證明予以驗證的數學家越多,越有可能找到其他更精妙的證明。閱讀和解釋一部作品的人越多,有關該作品的知識就越多。
知識遵循的是所謂的不斷豐富的規律,而不是逐漸耗盡的規律。知識財產是一個潛在的危險的規範形式,因為它人為地制造知識稀缺現像,從而削弱知識不斷豐富這一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