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15年8月6日)
●一、民間借貸的主體
●借條持有人並不當然為出借人——盧某與林某、顏某民間借貸糾紛案
●借條所載出借人姓名與原告同音不同字,可認定原告繫實際出借人——王燕與餘瀟鵬民間借貸糾紛案
●以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個人名義借款,款項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企業與個人共同承擔責任——中核西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黃芝蘭、劉志明、中核西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炎汝高速公路第35合同段項目經理部民間借貸糾紛案
●小額貸款公司因發放貸款引發的糾紛適用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大連華成天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大連沙河口銀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
●二、法律關繫的界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民間借貸擔保,人民法院按照民間借貸法律關繫審——廣西嘉美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與楊偉鵬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案
●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回購協議》方式進行資金融通的,依照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及合同履行情況處理——六安市華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張玉債權轉讓糾紛案
●當事人同時有房屋買賣與民間借貸意思表示的,法律關繫的認定與處理——朱俊芳與山西嘉和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
●涉及民間借貸爭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認定與處理——寧夏像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趙剛、銀川
●山尊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寧夏慶華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
●以買賣關繫掩蓋借款關繫的循環貿易,屬民間借貸糾紛——上海航天能源有限公司與上海富雷雅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華威冷彎型鋼有限公司企業借貸糾紛案
●終止合伙關繫而達成的債權債務清算協議,債務人應予履行——張連松與唐毅欠款糾紛案
●依據投資合作關繫清算達成的債權債務協議提起的訴訟,可否認定為民間借貸糾紛——梁毅因與林德浦民間借貸糾紛案
●借款合同與合作合同具有關聯性,當事人單獨請求歸還本息的,不予支持——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西安辦事處與海南華山房
●地產開發總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支行借款合同糾紛案
●約定固定本息的協議,名為委托理財,實為民間借貸——馬晨與王文、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康路證券營業部民間借貸糾紛案
●因出借承兌彙票發生糾紛訴訟到人民法院的,按照民間借貸糾紛審理——安福唯冠油壓機械有限公司、李東峰與謝玲民間借貸糾紛案
●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提供證據證明債權糾紛非民間借貸行為......
內容簡介
優選人民法院民事審判靠前庭編著的《民間借貸糾紛審判案例指導》所選編的案例共計50個,其中多數繫優選人民法院所作出或已經刊登在《優選人民法院公報》及《人民法院案例選》。根據需要,每一個案例撰寫了裁判要點及典型意義,其中大部分觀點為*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一致意見,有些觀點是優選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傾向性意見。應當說,以上案例具有較高的性與指導意義,可以成為人民法院在審理同類案件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