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物業管理常見法律問題及糾紛解決法條速查與文書範本/法條速查文書範本繫列 | 該商品所屬分類:法律 -> 法律工具書 | 【市場價】 | 457-662元 | 【優惠價】 | 286-414元 | 【介質】 | book | 【ISBN】 | 9787519717629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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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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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51971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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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編者: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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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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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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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日期:201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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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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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本:16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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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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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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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46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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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點:
★法條速查:標明主體法律法規條文主旨,快速檢索條文核心內容
★條文注解:編寫實用性條文注解,方便讀者理解和適用相關條文
★文書範本:整理法律文書範本或參考樣本,易於讀者實踐文書寫作
★應用指引:釋明文書範本的基本格式、應用要點及其他注意事項
★關聯法規:收錄關聯法規條文,有助全面掌握關聯法律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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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讀者充分了解現行法律法規及文書範本,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物業管理常見法律問題及糾紛解決法條速查與文書範本》根據物業管理常見法律問題,收錄現行有效的關聯法規和常用文書範本,並予以精要解讀,以便廣大讀者充分利用法律文書實現自身合法權益。
①法條速查選取法律法規的標準文本,根據常見法律問題標明條文主旨,並配以關聯索引,收錄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部門規章等規範性文件,方便讀者快速檢索相關條文。
②條文注解根據常見法律問題編寫條文注解,介紹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法背景、實務要點,幫助讀者理解和應用相關法條,撰寫法律文書。
③文書範本根據法律法規條文的有關規定,並結合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具體要求,編輯整理法律文書示範文本或參考樣本,突出重點法條與文書範本的關聯配套。
④應用指引從法律實務的實際需要出發,根據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釋明文書範本的基本格式、應用要點及其他注意事項,以便讀者操作使用。
\"\"為方便讀者充分了解現行法律法規及文書範本,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物業管理常見法律問題及糾紛解決法條速查與文書範本》根據物業管理常見法律問題,收錄現行有效的關聯法規和常用文書範本,並予以精要解讀,以便廣大讀者充分利用法律文書實現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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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條文注解根據常見法律問題編寫條文注解,介紹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法背景、實務要點,幫助讀者理解和應用相關法條,撰寫法律文書。
③文書範本根據法律法規條文的有關規定,並結合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具體要求,編輯整理法律文書示範文本或參考樣本,突出重點法條與文書範本的關聯配套。
④應用指引從法律實務的實際需要出發,根據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釋明文書範本的基本格式、應用要點及其他注意事項,以便讀者操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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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是法律出版社旗下的專業法規編纂機構。法規中心以國家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規範性文件為主要內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讀者需求,策劃編纂適合辦案實務、教學研究和一般大眾實際需要各類法律圖書。法規中心長期與機關單位、法學院校及研究機構保持密切合作,擁有相關領域較為專業的作者資源和編輯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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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物業管理條例 《物業管理條例》適用提要 第一章總則 **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物業管理定義 第三條選擇物業服務企業的方式 第四條提高物業管理和服務水平的途徑 第五條物業管理監督管理體制 第二章業主及業主大會 第六條業主及業主權利 第七條業主義務 第八條業主大會的組成與宗旨 第九條物業管理區域劃分 第十條業主大會的成立 第十一條業主共同決定事項 第十二條業主大會會議的召開方式及決定 第十三條業主大會會議制度 第十四條業主大會會議的通知、告知及記錄 第十五條業主委員會的性質與職責 第十六條業主委員會備案制度及其成員資格 第十七條管理規約的內容和效力 [文書範本01]管理規約 第十八條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文書範本02]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第十九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職責限制 第二十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與公安機關、居委會的關繫 第三章前期物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文書範本03]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二條臨時管理規約 [文書範本04]臨時管理規約 第二十三條說明義務和承諾義務 第二十四條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 [文書範本05]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書 [文書範本06]前期物業管理投標書 第二十五條買賣合同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內容 [文書範本07]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二十六條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第二十七條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處分業主共有或共用的物業 第二十八條共用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二十九條物業資料移交 第三十條物業管理用房 第三十一條建設單位的物業保修責任 第四章物業管理服務 第三十二條物業服務企業 第三十三條物業管理區域統一管理原則 第三十四條物業服務合同 [文書範本08]物業服務合同 第三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的義務和責任 第三十六條物業承接驗收和物業資料移交 第三十七條物業管理用房權屬和用途 第三十八條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的義務 第三十九條專項服務業務委托 第四十條物業服務收費 第四十一條物業服務費用交納 第四十二條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 第四十三條特約服務 第四十四條公用企***收費 第四十五條對違法行為的制止和報告 第四十六條安全防範義務及物業保安人員 第四十七條物業使用人的權利義務責任 第四十八條物業投訴制度 第五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四十九條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 第五十條道路、場地設施維護 第五十一條公用事業設施維修養護責任 第五十二條房屋裝飾裝修的告知義務 [文書範本09]房屋裝飾裝修合同 第五十三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制度 第五十四條利用共用部位設施設備進行經營 第五十五條責任人的維修養護責任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六條建設單位違法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責任 [文書範本10]行政復議申請書 [文書範本11]行政起訴狀 [文書範本12]行政上訴狀 第五十七條建設單位擅自處分業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責任 [文書範本13]民事起訴狀 [文書範本14]民事答辯狀 [文書範本15]民事上訴狀 第五十八條拒不移交物業資料的責任 第五十九條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物業管理的責任 第六十條違反委托管理限制的責任 第六十一條挪用專項維修資金的責任 第六十二條建設單位不按\"目錄 物業管理條例 《物業管理條例》適用提要 第一章總則 **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物業管理定義 第三條選擇物業服務企業的方式 第四條提高物業管理和服務水平的途徑 第五條物業管理監督管理體制 第二章業主及業主大會 第六條業主及業主權利 第七條業主義務 第八條業主大會的組成與宗旨 第九條物業管理區域劃分 第十條業主大會的成立 第十一條業主共同決定事項 第十二條業主大會會議的召開方式及決定 第十三條業主大會會議制度 第十四條業主大會會議的通知、告知及記錄 第十五條業主委員會的性質與職責 第十六條業主委員會備案制度及其成員資格 第十七條管理規約的內容和效力 [文書範本01]管理規約 第十八條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文書範本02]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第十九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職責限制 第二十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與公安機關、居委會的關繫 第三章前期物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文書範本03]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二條臨時管理規約 [文書範本04]臨時管理規約 第二十三條說明義務和承諾義務 第二十四條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 [文書範本05]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書 [文書範本06]前期物業管理投標書 第二十五條買賣合同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內容 [文書範本07]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二十六條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第二十七條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處分業主共有或共用的物業 第二十八條共用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二十九條物業資料移交 第三十條物業管理用房 第三十一條建設單位的物業保修責任 第四章物業管理服務 第三十二條物業服務企業 第三十三條物業管理區域統一管理原則 第三十四條物業服務合同 [文書範本08]物業服務合同 第三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的義務和責任 第三十六條物業承接驗收和物業資料移交 第三十七條物業管理用房權屬和用途 第三十八條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的義務 第三十九條專項服務業務委托 第四十條物業服務收費 第四十一條物業服務費用交納 第四十二條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 第四十三條特約服務 第四十四條公用企***收費 第四十五條對違法行為的制止和報告 第四十六條安全防範義務及物業保安人員 第四十七條物業使用人的權利義務責任 第四十八條物業投訴制度 第五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四十九條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 第五十條道路、場地設施維護 第五十一條公用事業設施維修養護責任 第五十二條房屋裝飾裝修的告知義務 [文書範本09]房屋裝飾裝修合同 第五十三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制度 第五十四條利用共用部位設施設備進行經營 第五十五條責任人的維修養護責任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六條建設單位違法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責任 [文書範本10]行政復議申請書 [文書範本11]行政起訴狀 [文書範本12]行政上訴狀 第五十七條建設單位擅自處分業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責任 [文書範本13]民事起訴狀 [文書範本14]民事答辯狀 [文書範本15]民事上訴狀 第五十八條拒不移交物業資料的責任 第五十九條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物業管理的責任 第六十條違反委托管理限制的責任 第六十一條挪用專項維修資金的責任 第六十二條建設單位不按\"目錄 物業管理條例 《物業管理條例》適用提要 第一章總則 **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物業管理定義 第三條選擇物業服務企業的方式 第四條提高物業管理和服務水平的途徑 第五條物業管理監督管理體制 第二章業主及業主大會 第六條業主及業主權利 第七條業主義務 第八條業主大會的組成與宗旨 第九條物業管理區域劃分 第十條業主大會的成立 第十一條業主共同決定事項 第十二條業主大會會議的召開方式及決定 第十三條業主大會會議制度 第十四條業主大會會議的通知、告知及記錄 第十五條業主委員會的性質與職責 第十六條業主委員會備案制度及其成員資格 第十七條管理規約的內容和效力 [文書範本01]管理規約 第十八條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文書範本02]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第十九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職責限制 第二十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與公安機關、居委會的關繫 第三章前期物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文書範本03]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二條臨時管理規約 [文書範本04]臨時管理規約 第二十三條說明義務和承諾義務 第二十四條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 [文書範本05]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書 [文書範本06]前期物業管理投標書 第二十五條買賣合同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內容 [文書範本07]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二十六條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第二十七條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處分業主共有或共用的物業 第二十八條共用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二十九條物業資料移交 第三十條物業管理用房 第三十一條建設單位的物業保修責任 第四章物業管理服務 第三十二條物業服務企業 第三十三條物業管理區域統一管理原則 第三十四條物業服務合同 [文書範本08]物業服務合同 第三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的義務和責任 第三十六條物業承接驗收和物業資料移交 第三十七條物業管理用房權屬和用途 第三十八條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的義務 第三十九條專項服務業務委托 第四十條物業服務收費 第四十一條物業服務費用交納 第四十二條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 第四十三條特約服務 第四十四條公用企***收費 第四十五條對違法行為的制止和報告 第四十六條安全防範義務及物業保安人員 第四十七條物業使用人的權利義務責任 第四十八條物業投訴制度 第五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四十九條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 第五十條道路、場地設施維護 第五十一條公用事業設施維修養護責任 第五十二條房屋裝飾裝修的告知義務 [文書範本09]房屋裝飾裝修合同 第五十三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制度 第五十四條利用共用部位設施設備進行經營 第五十五條責任人的維修養護責任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六條建設單位違法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責任 [文書範本10]行政復議申請書 [文書範本11]行政起訴狀 [文書範本12]行政上訴狀 第五十七條建設單位擅自處分業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責任 [文書範本13]民事起訴狀 [文書範本14]民事答辯狀 [文書範本15]民事上訴狀 第五十八條拒不移交物業資料的責任 第五十九條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物業管理的責任 第六十條違反委托管理限制的責任 第六十一條挪用專項維修資金的責任 第六十二條建設單位不按規定配置物業管理用房的責任 第六十三條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用途的責任 第六十四條物業使用與維護中違法行為的責任 第六十五條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責任 第六十六條業主以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名義從事違法活動的責任 第六十七條公務人員違法的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六十八條施行時間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節錄)(2007.3.16) *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9.5.14) *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9.5.15)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2009.12.1) 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2015.5.4修正)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2003.11.13) 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規定(2004.7.19)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2017.6.27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2017.9.1修正) *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2018.2.6) *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2002.7.24)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6.27修正) *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01.12.21)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2017.9.1修正) *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 問題的解釋(2006.8.23) 流 程 圖 表 物業管理法律操作流程圖
\"規定配置物業管理用房的責任 第六十三條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用途的責任 第六十四條物業使用與維護中違法行為的責任 第六十五條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責任 第六十六條業主以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名義從事違法活動的責任 第六十七條公務人員違法的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六十八條施行時間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節錄)(2007.3.16) *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9.5.14) *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9.5.15)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2009.12.1) 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2015.5.4修正)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2003.11.13) 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規定(2004.7.19)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2017.6.27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2017.9.1修正) *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2018.2.6) *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2002.7.24)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6.27修正) *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01.12.21)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2017.9.1修正) *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 問題的解釋(2006.8.23) 流 程 圖 表 物業管理法律操作流程圖
\"規定配置物業管理用房的責任 第六十三條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用途的責任 第六十四條物業使用與維護中違法行為的責任 第六十五條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責任 第六十六條業主以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名義從事違法活動的責任 第六十七條公務人員違法的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六十八條施行時間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節錄)(2007.3.16) *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9.5.14) *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9.5.15)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2009.12.1) 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2015.5.4修正)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2003.11.13) 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規定(2004.7.19)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2017.6.27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2017.9.1修正) *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2018.2.6) *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2002.7.24)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6.27修正) *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01.12.21)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2017.9.1修正) *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 問題的解釋(2006.8.23) 流 程 圖 表 物業管理法律操作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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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無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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