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房屋買賣案件審判參考/黑龍江法院審判參考叢書 | 該商品所屬分類:法律 -> 司法案例 | 【市場價】 | 494-716元 | 【優惠價】 | 309-448元 | 【介質】 | book | 【ISBN】 | 9787510920332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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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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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51092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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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編者:於世偉//李營東|總主編:石時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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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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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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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日期: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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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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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本:16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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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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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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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38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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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世偉,李營東編著的《房屋買賣案件審判參考 》,內容圍繞房屋買賣合同案件審判實踐中的法律適 用問題,梳理法律適用中的重點、疑難、新型問題, 通過案例分析的方式總結同類案件的審判規律與經驗 、審理思路、審理方法與技巧,糾正實踐中的錯誤做 法,統一司法尺度,力求為初中級法官、律師辦理同 類案件提供必備的指導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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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概述 第一節 房屋買賣的概念與特征 一、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的要件 二、房屋買賣合同效力與物權變動的關繫 三、房屋買賣與房屋租賃的關繫 第二節 商品房買賣合同概述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總體處理原則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釋》的適用問題 第三節 二手房買賣合同概述 第二章 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 第一節 主體與管轄 01.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不受不動產專屬管轄限制 02.業主委員會不具有要求開發商履行商品房銷售合同義務的訴訟主體資格 第二節 合**質與合同效力 03.商品房預售合同與代建合同的區別 04.當事人未訂立書面房屋買賣協議的,應綜合考量確認房屋買賣關繫是否存在 05.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情況下對外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無效 06.未取得土地使用證不影響商品房預售合同效力 07.買受人明知開發企業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和開發、建設、銷售資格而與其簽訂購房合同,應承擔合同無效的民事責任 08.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登記,不是物權的設立、變*、轉讓,不產生物權公示的效力 第三節 預約與本約的司法認定 09.預約合同生效後,雙方當事人均應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 10.對於預約還是本約關繫應當依據合同內容及履行事實綜合予以認定 第四節 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內容的性質認定 11.商品房銷售虛假廣告的認定標準 12.開發商就所售商品房及相關設施作出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應當視為要約 第五節 認購書與定金的問題 13.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開發商應當返還定金 14.應當根據認購書形式要件及具體約定內容綜合認定當事人之間是否形成預約合同關繫 第三章 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 第一節 商品房買賣合同履行及違約責任的司法處理 15.出賣人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約定,買受人有權拒收房屋 16.非因出賣人原因導致買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17.行政部門出具的質量合格文件僅為訴訟證據,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案件客觀事實綜合認定案涉房屋是否存在質量缺陷 18.當事人對商品房結算面積的約定,優先於測量規範中的房屋面積或者房屋的登記面積 19.交付房屋所改建築事項,無論是否經過行政機關審批或者是否符合建築規範,均不能成為開發商免除違約責任的理由 20.當事人認為合同約定違約金過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進行調整 21.買受人主張逾期辦證違約金計算方式及訴訟時效問題 22.按照協議約定就違約責任的具體承擔方式作出選擇後,不得適用選擇性條款主張其他追究違約責任的方式 23.開發商售房不得保留外牆面所有權及使用權 24.業主對所購特殊商品房享有特別知情權 第二節 懲罰性賠償的司法處理 25.開發商因其委托代理機構原因導致一房二賣的,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免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釋》第8條規定的懲罰性賠償 26.不能以購買商品房未盡到足夠注意義務,不清楚房屋已設定抵押事實為由,主張對案涉房屋適用善意取得 27.一房二賣所涉合同效力及物權確權問題的處理原則 28.《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釋》第8條規定的懲罰性賠償,一般不應與《合同法》**13條規定的可得利益損失賠償同時適用 第三節 商品房《包銷合同》的司法處理 29.當事人以違反稅收征管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主張民事合同無效的,應重點審查訂立合同之目的是否存在《合同法》第52條所規定的“違法性” 30.購房人與包銷人就商品房銷售引發的糾紛中,開發商是否承擔連帶責任的區別認定 第四節 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權的司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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