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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案例應用版)/法律法規案例應用版繫列
該商品所屬分類:法律 -> 經濟法
【市場價】
176-256
【優惠價】
110-160
【介質】 book
【ISBN】9787509357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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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介紹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ISBN:9787509357460
  • 作者:編者:中國法制出版社
  • 頁數:244
  • 出版日期:2015-04-01
  • 印刷日期:2015-04-01
  • 包裝:平裝
  • 開本:32開
  • 版次:1
  • 印次:1
  • 字數:182千字
  • 中國法制出版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案例應用版)/法律法規案例應用版繫列》以法條本
    身的條文順序編排,將與法律條文相關的案例作為案
    例解讀部分放到條文後。另外新增加應用要點部分。
    該部分內容為此次修訂最大的特色。思路主要以從訴
    訟發生至結束流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為主線,供發生
    糾紛訴訟的當事人或者法律專業人士使用。根據主體
    法條文的內容及特點,該部分分設案由選擇、管轄法
    院、立案標準、證據規則、裁判規範等條目。
  • 。。。
  • 第一章 總則
    **條 立法宗旨
    勞動合同
    勞動糾紛
    案由選擇
    案例1《勞動合同法》立法取向是雙方保護還是單方保護?
    第二條 適用範圍
    該條款的理解
    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
    **機關
    ***
    社會團體
    合伙組織、基金會
    裁判規範
    案例2外國人在中國就業是否受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調整?
    案例3掛靠勞動合同是否屬於勞動合同法的調整範圍?
    第三條 基本原則
    勞動合同訂立
    案例4勞務協議具備哪些要素可以被認定為勞動合同?
    第四條 規章制度
    三方性原則
    勞動規則制度
    案例5公司的規章制度未經公示能否作為其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
    第五條 協調勞動關繫三方機制
    三方機制
    案例6 三方協商機制是如何建立與實施的?
    第六條 集體協商機制
    工會維權職能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勞動關繫的建立
    實際提供勞動的認定
    案例7 勞動關繫與勞務關繫應該如何區分,勞動關繫自何時開始建立?
    第八條 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和勞動者的說明義務
    用人單位如實告知義務
    勞動者如實說明義務
    案例8 勞動者入職時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而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效力應當如何認定?
    第九條 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和要求提供擔保招用
    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
    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案例9 員工離職企業能否扣押相關證書?
    案例10 超市能否在合同約定的前提下對收銀員收取保證金?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書面勞動合同的簽訂
    裁判規範
    第十一條 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勞動報酬不明確的解決用工同工同酬
    案例11 勞動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勞動報酬時該如何確定?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種類
    勞動合同期限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確定終止時間
    連續工作滿十年
    案例12勞動者在何種情形下可以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案例13何種情況下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生效
    勞動合同生效和勞動關繫建立的區別
    案例14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無法提供勞動合同文本原件的情況下該如何處理?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
    法定**條款和約定**條款
    職業危害
    補充保險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約定不明確的解決
    重新協商
    適用集體合同規定
    勞動報酬實行同工同酬
    勞動條件適用**的有關規定
    案例15勞動報酬約定不明的情況下該如何處理?
    第十九條 **期
    **期
    勞動者在**期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
    案例16 公司僅與勞動者約定**期的情況下該如何處理?
    第二十條 **期工資
    *低工資
    案例17 勞動者在**期內的工資標準如何確定?
    第二十一條 **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期的構成要件
    **期的適用條件
    用人單位如何在**期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對**期的常見誤解
    案例18 **期內用人單位隨意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應當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
    第二十二條 服務期
    勞動關繫中的服務期
    服務期年限
    案例19 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對於公司為其提供的培訓費用應該如何賠償?
    第二十三條 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
    商業秘密
    競業限制
    裁判規範
    案例20 保密事項中的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有何不同,勞動者履行保密義務能否請求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範圍和期限
    法律對競業限制的限制
    案例21 關於競業限制的條款是否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有效適用?
    第二十五條 違約金
    違約金
    勞動合同不得約定違約金
    案例22 用人單位能否要求勞動者預先交納風險抵押金?
    案例23用人單位違法約定勞動合同的**期是否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無效
    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原因
    常見的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勞動合同
    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途徑
    裁判規範
    案例24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排除自身責任的條款是否有效?
    案例25勞動者偽造學位證書的情況下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
    部分無效的勞動合同和全部無效的勞動合同
    案例26 勞動合同中約定單位可自主調整工作地點和禁止勞動者結婚是否無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無效後勞動報酬的支付
    勞動合同無效後仍應支付勞動報酬的情形
    勞動報酬的數額
    勞動者追索勞動報酬時應該注意的問題
    案例27 無效勞動合同存續期間勞動者持續提供勞動力的,相應的報酬問題如何解決?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
    第二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
    全面履行原則
    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
    勞動報酬的組成
    持調解書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情形
    申請支付令的條件
    案例28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能否要求雙倍勞動報酬?
    第三十一條 加班
    不得變相加班
    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注意的問題
    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拒*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勞動安全條件
    勞動安全的基本要求
    勞動衛生的基本要求
    案例29 用人單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情況下,職工是否可以拒*?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等的變*
    用人單位一方發生變化後的勞動合同如何履行
    案例30 公司*換了法人代表後,其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繼續有效?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合並或者分立
    用人單位合並
    用人單位分立
    案例31 用人單位發生改制分立的情況下,勞動者能否要求從事與原職位相當的工作?
    第三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
    勞動合同內容的變*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案例32 用人單位能否在不與職工商定的情況下,私自變動職工的工作崗位?
    案例33 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是否一定構成對勞動合同中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的變*?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解除的含義
    勞動合同協商解除的條件
    支付經濟補償金
    案例34員工辭職單位批準是協商解除還是單方解除?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案例35用人單位能否以職工曾經提出過辭職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該條款的理解
    案例36 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提供相應待遇的情況下,勞動者可否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繫
    案例37 勞動者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下,還能否要求解約賠償金?
    案例38 勞動者隱瞞受到過刑事處罰的事實,用人單位能否在**期內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
    醫療期
    不能勝任工作
    客觀情況
    裁判規範
    案例39 勞動者因不能勝任工作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可否要求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一條 經濟性裁員
    經濟性裁員
    破產重整
    案例40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經濟性裁員的情況下,勞動者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
    患病和負傷
    孕期、產期和哺乳期
    案例41 女職工懷孕能否成為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
    案例42 用人單位能否要求與“老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三條 工會在勞動合同解除中的監督作用
    工會監督權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宣告死亡
    企業破產
    案例43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是何種法律關繫?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逾期終止
    勞動合同終止的不同標準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裁判規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勞動者工作年限的計算
    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
    違反本法規定
    經濟賠償標準
    案例44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九條 社會保險關繫跨地區轉移接續
    社會保險法定險種
    社會保險關繫
    社會保險基金統籌
    公共賬戶和個人賬戶
    社會保險關繫轉移接續
    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雙方的義務
    勞動合同當事人的後合同義務
    案例45勞動合同解除後,用人單位應當如何處理勞動者的檔案和材料?
    第五章 特別規定
    第一節 集體合同
    第五十一條 集體合同的訂立和內容
    集體合同的含義
    案例46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能否適用集體勞動合同的規定?
    第五十二條 專項集體合同
    綜合性集體合同與專項集體合同的關繫
    第五十三條 行業性集體合同、區域性集體合同
    行業性集體合同的訂立範圍
    第五十四條 集體合同的報送和生效
    集體合同的報送
    第五十五條 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標準
    案例47 集體勞動合同何時生效,在實踐中應當如何適用?
    第五十六條 集體合同糾紛和法律救濟
    用人單位違反集體合同
    用人單位違反集體合同的責任形式
    勞動爭議與集體合同爭議的區別
    第二節 勞務派遣
    第五十七條 勞務派遣單位的設立
    勞務派遣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及勞動者的權利義務
    勞務派遣單位
    案例48 勞務派遣合同中合同期限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該如何處理?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的注意事項
    勞務派遣協議應當載明的內容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的告知義務
    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
    第六十一條 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
    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的義務
    用工單位應當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案例49 勞務派遣合同期間勞動者應當向誰主張加班費?
    案例50 勞務派遣合同職工能否要求與勞動合同職工同樣的加班費?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
    案例51 用人單位能否利用勞務派遣合同變相降低勞動者的工資?
    第六十四條 被派遣勞動者參加或者組織工會
    勞務派遣工參加工會的方式
    第六十五條 勞務派遣中解除勞動合同
    案例52 勞務派遣公司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繫,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第六十六條 勞務派遣的適用崗位
    臨時性崗位
    輔助性崗位
    替代性崗位
    第六十七條 用人單位不得自設勞務派遣單位
    所屬單位
    第三節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非全日制用工
    案例53 非全日制勞動關繫和全日制勞動關繫應當如何認定?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關繫
    案例54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也要嚴格按照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期
    **期
    案例55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能否約定**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用工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終止不支付經濟補償
    案例56 非全日制用工期間,用人單位能否提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繫?
    案例57 非全日制用工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是否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
    確定和調整小時*低工資標準應考慮的因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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