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刑事辦案一本通(犯罪數額與情節認定) | 該商品所屬分類:法律 -> 刑法 | 【市場價】 | 777-1126元 | 【優惠價】 | 486-704元 | 【介質】 | book | 【ISBN】 | 9787511896858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 【本期贈品】 | ①優質無紡布環保袋,做工棒!②品牌簽字筆 ③品牌手帕紙巾
| |
版本 | 正版全新電子版PDF檔 | 您已选择: | 正版全新 | 溫馨提示:如果有多種選項,請先選擇再點擊加入購物車。*. 電子圖書價格是0.69折,例如了得網價格是100元,電子書pdf的價格則是69元。 *. 購買電子書不支持貨到付款,購買時選擇atm或者超商、PayPal付款。付款後1-24小時內通過郵件傳輸給您。 *. 如果收到的電子書不滿意,可以聯絡我們退款。謝謝。 | | | | 內容介紹 | |
-
出版社:法律
-
ISBN:9787511896858
-
作者:編者:張世琦//劉文舸
-
頁數:549
-
出版日期:2016-07-01
-
印刷日期:2016-07-01
-
包裝:平裝
-
開本:16開
-
版次:1
-
印次:1
-
字數:788千字
-
我國《刑法》規定的犯罪,有許多都涉及犯罪數 額“較大”、“巨大”、“特別巨大”和情節“嚴重 ”、“特別嚴重”等規定。這些規定,是我們認定犯 罪的依據,也是量刑的依據。可是這些規定發布的時 間跨度大,十分零散,不便查閱。 張世琦、劉文舸編著的《刑事辦案一本通(犯罪 數額與情節認定)》對《刑法修正案(九)》公布後 ,我國《刑法》規定的468個罪名一一介紹。對於有 關的犯罪數額與情節的司法解釋,按照《刑法》規定 罪名的順序,逐個介紹,無一遺漏,並且標明出處及 公布的時間,便於讀者從網絡上查閱。 本書準確性高,實用性強,是公檢法人員和律師 辦案的工具書,也是打刑事官司者必備的法律武器。
-
**部分 刑法概述 第一章 刑法 第二章 罪名 第三章 量刑 第四章 自首 第五章 立功 第六章 減刑與假釋 一、適用減刑、假釋的條件 二、適用減刑、假釋的限制 三、審理減刑、假釋案件的程序 第二部分 犯罪數額與情節的認定規則 第一章 犯罪數額 第二章 犯罪情節 第三部分 各罪數額與情節的認定 第一章 危害**安全罪 一、背叛**罪(**02條) 二、分裂**罪(**03條**款) 三、煽動分裂**罪(**03條第2款) 四、武裝叛亂、暴亂罪(**04條) 五、顛覆**政權罪(**05條**款) 六、煽動顛覆**政權罪(**05條第2款) 七、資助危害**安全犯罪活動罪(**07條) 八、投敵叛變罪(**08條) 九、叛逃罪(**09條) 十、間諜罪(**10條) 十一、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秘密、情報罪(**11條) 十二、資敵罪(**12條)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放火罪(**14條、**15條**款) 二、決水罪(**14條、**15條**款) 三、**罪(**14條、**15條**款) 四、投放危險物質罪(**14條、**15條**款) 五、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4條、**15條**款) 六、失火罪(**15條第2款) 七、過失決水罪(**15條第2款) 八、過失**罪(**15條第2款) 九、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15條第2款) 十、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5條第2款) 十一、破壞交通工具罪(**16條、**19條**款) 十二、破壞交通設施罪(**17條、**19條**款) 十三、破壞電力設備罪(**18條、**19條**款) 十四、破壞****設備罪(**18條、**19條**款) 十五、過失損壞交通工具罪(**19條第2款) 十六、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19條第2款) 十七、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19條第2款) 十八、過失損壞****設備罪(**19條第2款) 十九、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20條) 二十、資助恐怖活動罪(**20條之一**款) 二十一、招募、運送恐怖活動人員罪(**20條之一第2款) 二十二、準備實施恐怖活動罪(**20條之二) 二十三、宣揚恐怖主義、**主義罪(**20條之三) 二十四、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20條之三) 二十五、利用**主義破壞法律制度實施罪(**20條之四) 二十六、強制他人穿戴宣揚恐怖主義、**主義服飾、標志罪(**20條之五) 二十七、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主義物品罪(**20條之六) 二十八、劫持航空器罪(**21條) 二十九、劫持船隻、汽車罪(**22條) 三十、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23條) 三十一、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24條**款) 三十二、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24條第2款) 三十三、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支、**、**物罪(**25條**款) 三十四、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25條第2款) 三十五、違規制造、銷售*支罪(**26條) 三十六、盜竊、搶奪*支、**、**物、危險物質罪(**27條**款) 三十七、搶劫*支、**、**物、危險物質罪(**27條第2款) 三十八、非法持有、私藏*支、**罪(**28條**款) 三十九、非法出租、出借*支罪(**28條第2款、第3款) 四十、丟失*支不報罪(**29條) 四十一、非法攜帶*支、**、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30條) 四十二、重大飛行事故罪(**31條) 四十三、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32條) 四十四、交通肇事罪(**33條) 四十五、危險駕駛罪(**33條之一) 四十六、重大責任事故罪(**34條**款) 四十七、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34條第2款) 四十八、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35條) 四十九、大型群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35條之一) 五十、危險物品肇事罪(**36條) 五十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37條) 五十二、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38條) 五十三、消防責任事故罪(**39條) 五十四、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39條之一)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五章 侵犯財產罪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七章 危害國防利益罪 第八章 貪污賄賂罪 第九章 瀆職罪 第十章 軍人違反職責罪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