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私法的基礎(從個人主義走向合作主義) | 該商品所屬分類:法律 -> 法學理論 | 【市場價】 | 283-409元 | 【優惠價】 | 177-256元 | 【介質】 | book | 【ISBN】 | 9787509394533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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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國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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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50939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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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丙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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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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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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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日期:201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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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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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本:32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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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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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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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172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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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教授、楊瑞龍教授、葉林教授、王軼教授、謝鴻飛研究員、薛軍教授**。一部對民法基礎理論進行深入而且富有意義探索的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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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觀察認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私法學在借鋻兩大法繫私法制度和私法學說同時,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支撐兩大法繫私法的個人主義哲學認識論和方法論。近年來,個人主義認識論得到中國私法學者的繫統闡述,並產生了較為廣泛的影響。
本書對個人主義認識論和方法論(特別是中國私法學者所闡述和接受的個人主義)作了全面、繫統地研究,包括這一哲學認識論的歷史成因、核心命題和重大缺陷。本研究認為,個人主義過分側重強調對既有私權的靜態享有和安全保護,忽視了私有權利的動態生成機制,進而忽視了私人社會生活和私法的合作面向,即私人之間共同合作創造的過程。受此影響,個人主義認識論和方法論不僅無力對現有私法制度作出繫統合理的解釋,而且很可能成為中國私法學在兩大法繫傳統智慧之外構想更優替代方案的絆腳石。
本書認為,中國私法學有必要重拾私人社會生活的合作面向,在認識論上從個人主義走向合作主義。本書對哲學認識論和方法論意義上的合作主義作了初步闡述,對這一認識論在私法領域的解釋力和應用場景作了初步的樣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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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萬,重慶開縣人,法學學士、碩士和博士(中國人民大學),LL.M.(哈佛大學);哈佛大學法學院東亞法律研究中心訪問學者、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博士後。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未來法治研究院研究員。代表性論文:《中國民法學的效率意識》,《中國法學》2018年第5期; 《法律的形式與功能》,《中外法學》2017年第2期;Chinese Jurists' Misconceptions of Critical Legal Studies, 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 (2017, No.2); 《私法的基礎:從個人主義走向合作主義》,《中國法學》2014年第3期。
聯繫方式:bxiong@r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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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法律人的想像力 1.法律概念的三個維度 2.私法背後的哲學觀念 3.私法與個人主義哲學 4.私法學的知識免疫力 5.法律人的制度想像力 6.從個人主義走向合作主義 1 私法學與哲學、經濟學之關繫譜 1.1 一對孿生學科的哲學認識論 1.2 私法學的思想資源衝突 1.3 中國經濟學和私法學中的個人主義 1.3.1 個人主義與中國經濟學 1.3.2 個人主義與中國私法學 1.4 中國私法學的兩大難題 2 個人主義的私法學重述 2.1 個別(體)與一般(共同體) 2.2 個人價值的主觀性和陌生性 2.3 **立法的價值和政治中立性 2.4 個人的經濟理性 2.5 社會組織與合作的自發性 2.5.1 社會組織與合作的價值 2.5.2 社會合作的自發實現 2.5.3 社會合作的條件性自發實現 2.6 人類社會發展的自發進化性 2.6.1 從微觀的社會個體到宏觀的社會整體 2.6.2 從價值的不可知性到知識的不可知性 2.6.3 從遺傳的本能反應到學習的習俗道德 2.6.4 無意造成的後果比有意追求的變化好 2.7 個人主義與私法的獨立領地 3 個人主義與整體主義之辯 3.1 人類的**知識幻想 3.2 知識的**性與相對性 3.2.1 “**知識”的歷史輪回 3.2.2 知識的條件性和相對性 3.3 個人主義的“**知識”偏見 3.3.1 我們真的是“無知”的嗎? 3.3.2 我們真的缺乏共同主觀目的嗎? 3.3.3 理性個體在多大程度上能自發合作? 3.3.4 自發的結果真的比有意的變化好嗎? 4 社會的自發進化與人為建構 4.1 知識的條件性與社會的建構屬性 4.2 資本主義社會的建構特征 4.2.1 資本主義社會的基本制度框架 4.2.2 資本主義社會中的政府行動 4.2.3 發展中**的經濟實踐 4.3 自發進化與理性建構:重讀斯密 4.3.1 “無形之手”的語境 4.3.2 “無形之手”的扭曲 4.4 自由競爭和自然選擇:重讀達爾文 4.4.1 達爾文到底說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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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 記
2011年春季學期,筆者從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畢業。在王利明老師的鼓勵和**下,筆者申請到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從事博士後研究,並有幸得到了楊瑞龍老師的悉心指導。2014年夏天,筆者完成博士後出站報告,同時回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任教。兩位授業恩師學識淵博、治學嚴謹、待人寬厚,對學生的關懷無微不至!
在攻讀博士學位和從事博士後研究期間,筆者曾前往哈佛大學法學院從事訪問研究並攻讀碩士學位,並在同William Alford, Joseph Singer, Duncan Kennedy, Roberto Unger, Steven Shavell, Henry Smith, Oliver Hart, Dani Rodrick等老師的課堂學習和課後討論中深受啟發。 筆者的博士後出站報告題為《私法的認識論基礎:從整體主義、個體主義到合作主義》(獲中國博士後科學研究基金一等資助)。其中的研究框架和主要觀點曾以《私法的基礎:從個人主義走向合作主義》為題,發表於《中國法學》2014年第3期。同年,筆者以博士後出站報告為基礎,申請了**社科基金青年項目“中國私法學的哲學和經濟學基礎(14CFX006)”。本書在筆者的博士後出站報告基礎上有較大修改和補充,繫該資助研究項目的階段性成果。 本研究的開展得益於張新寶、姚輝、葉林、韓大元、林嘉、楊立新、王軼、薛軍、易軍、許德風、魯楠、紀海龍、郭銳、鄧峰、程嘯、冉克平、高聖平、石佳友、朱岩、朱虎、王雷、李昊、邱哲勝、楊會、黃濤等老師和學友的不倦啟發,丁琳、汪伊洋、闕梓冰、蘇燁、黃哲雅、韓璐、位夢、包小麗、瀋健洲和林宇等同學在文獻整理和文稿校改上提供了幫助,在此一並致謝!
*後,感謝夫人鮑艷博士的傾聽、討論和支持!
熊丙萬
2018年4月25日於北塢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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