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福建生態司法 | 該商品所屬分類:法律 -> 法學理論 | 【市場價】 | 486-704元 | 【優惠價】 | 304-440元 | 【介質】 | book | 【ISBN】 | 9787511885210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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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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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51188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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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編者:馬新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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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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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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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日期:201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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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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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本:16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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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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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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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396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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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新嵐主編的《福建生態司法》一書,集中反映了福建法院生態司法保護工作的探索實踐、做法經驗和制度創新,從時間跨度與空間維度上展現了福建法院謀劃推進生態司法的發展全景,從司法政策與業務指導上展現了福建省**人民法院統籌抓好生態司法的總體脈絡,從司法品牌與工作亮點上展現了各地法院創新加強生態司法的豐富實踐,從典型案例與新聞報道上展現了保護生態、造福人民的積極成效。本書的編輯出版,對深入推進福建法院生態司法保護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必將從司法領域書寫生態文明建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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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2015年4月25日)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省深入實施生態省戰略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2號) **部分 實踐探索 福建法院生態司法保護狀況綠皮書(2008-2014年) 第一篇 福建生態環境審判的歷史沿革 第二篇 福建生態環境審判的實踐探索 第三篇 福建生態環境審判的轉型升級 第四篇 健全完善生態環境專業化審判 第五篇 生態環境審判修復機制的完善 第六篇 健全生態環境司法保護銜接互動機制 第七篇 推進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 第八篇 開展生態司法文化建設 第二部分 文件規範 福建省**人民法院關於林業民事審判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2008年12月22日閩高法〔2008〕361號) 福建省**人民法院福建省林業廳關於建立健全涉林糾紛“大調解”機制的意見(2011年5月18日閩高法〔2011〕209號) 福建省**人民法院關於為推進生態省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保障的意見(2012年4月17日閩高法發〔2012〕14號) 福建省**人民法院關於為加快福建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保障的意見(2014年5月16日閩高法發〔2014〕5號) 福建省**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補種復綠”建立完善生態修復司法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2014年5月8日閩高法〔2014〕175號) 福建省**人民法院關於生態環境審判技術咨詢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2014年5月14日閩高法〔2014〕186號) 福建省**人民法院關於聘請生態環境審判技術咨詢專家的決定(2014年5月22日閩高法〔2014〕197號) 福建省**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受案範圍(2014年5月27日閩高法〔2014〕230號) 福建省**人民法院關於推進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審判工作的實施方案(2014年8月28日閩高法〔2014〕377號) 福建省**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倡議書(2014年8月29日) 第三部分 領導講話 在全省法院林業審判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09年2月19日)馬新嵐 福建省**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馬新嵐致全省法院次生態資源審判工作座談會的信(2012年6月13日) 在全省法院次生態資源審判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2012年6月13日)王成全 在全省法院生態司法保護工作調研座談會上的講話(2013年5月17日)馬新嵐 在全省法院服務保障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座談會上的講話(2014年5月23日)馬新嵐 在福建法院生態司法保護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的講話(2014年5月23日)王成全 在全省法院打造生態司法“福建樣本”調研會上的講話(2014年8月29日)林貽華 在福建法院生態司法保護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的講話(2015年6月5日)林貽華 第四部分 各地實踐 創新生態司法保護護航美麗榕城建設 ——福州市法院生態司法實踐 生態司法“六率先”構築美麗漳州 ——漳州市法院生態司法實踐 綠色司法護生態和諧發展惠民生 ——泉州市法院生態司法實踐 “綠色司法”護航“美麗三明” ——三明市法院生態司法實踐 法佑山海清新莆田 ——莆田市法院生態司法實踐 生態司法南平模式護航閩北綠色崛起 ——南平市法院生態司法實踐 司法五器護生態美麗龍岩添精彩 ——龍岩市法院生態司法實踐 藍綠環保相結合生態司法佑山海 ——寧德市法院生態司法實踐 第五部分 典型案例 【生態環境刑事審判案例】 1.被告單位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銅礦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案(2011)龍新刑初字第31號 2.被告人舒某華等故意毀壞財物(生態林)罪案(2011)武刑初字**21號 3.被告人詹某等3人非法采礦案(2010)龍刑初字第526號 4.被告人林某岱等9人非法采伐、收購**重點保護植物案(2011)德刑初字**86號 5.被告人餘某某失火案(2011)古刑初字第203號 6.被告人黃某某盜伐林木案(2012)樟刑初字第90號 7.被告人廖某某失火案(2013)泰刑初字第56號 8.被告單位福建省尤溪縣盛隆礦業有限公司、被告人肖某某污染環境案(2013)尤刑初字第336號 9.被告人邱某某失火案(2012)汀刑初字**52號 10.被告人馬某某非法占用農用地案(2013)連刑初字**65號 11.被告人鄭某某等非法采礦案(2013)南刑終字第98號 12.被告人周樂某、周順某、許某某、黃某某污染環境案(2014)浦刑初字**15號 13.被告人陳某某、趙某某、何某某走私珍貴動物制品案(2012)閩刑終字第525號 14.被告人龍某某污染環境案(2014)豐刑初字第474號 15.被告人潘某某污染環境案(2015)鼎刑初字第80號 16.被告人周某某濫伐林木案(2014)武刑初字**05號 17.被告人張茂某、張凱某、張建某非法采伐**重點保護植物、被告人龔某某非法出售**重點保護植物案(2011)光刑初字第81號 18.被告人王某某、胡某某非法采礦案(2012)光刑初字**08號 19.被告人王某某非法狩獵案(2015)永刑初字第62號 【生態環境民事審判案例】 1.葉某某與張某某環境污染財產損害賠償案(2011)漳民終字第378號 2.段某與漳州某裝修公司環境污染侵權糾紛案(2010)芗民初字第69號 3.將樂縣餘坊鄉餘坊村350戶村民與金森公司林木轉讓糾紛案(2012)將民初字第309號 4.柯某某與福州市倉山區金山房地產開發公司噪聲污染責任糾紛案(2012)榕民終字第3312號 5.永定縣峰市鎮龍信魚苗場與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2011)永民初字**852號 【生態環境行政審判案例】 1.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喜第酒吧訴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政府環境行政處罰爭議案(2014)閩行終字第244號 2.蘭騰某訴三洲鄉人民政府行政允諾爭議案(2005)汀行初字**2號 3.晉江福葉石材有限公司訴晉江市環境保護局環境行政處罰爭議案(2013)晉行初字第41號 4.袁某某訴龍岩市環境保護局環保行政批復爭議案(2013)龍新行初字第57號 【生態環境非訴執行案例】 1.漳州市環保局申請強制執行南靖某華食品有限公司案(2010)漳執審字第43號 2.泉州市環保局申請強制執行泉州陸虎建材有限公司案(2013)泉執審字第2號 【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例】 1.龍海市人民檢察院與洪某某、姚某某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2014)龍刑初字第663號 2.永春縣東平鎮經濟社會事務服務中心與李某某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2013)永民初字**557號 3.連城縣林業局、龍岩市水土保持學會與黃某某等11人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2014)連民初字**806號 4.光澤縣林業局與單某某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糾紛案(2014)光刑初字**10號 第六部分 媒體報道 永春爭創“無訟林區”有效化解涉林糾紛(2012年9月7日福建日報何金施由森塗勁松) 福建:“復植補綠”生態公益補償機制保護青山綠水(2012年10月22日新華網鄭良) 林業車載法庭呵護青山綠水(2013年4月17日福建日報張靜雯) 法佑青山綠水的福建樣本(2013年4月21日人民法院報梅賢明周曉芳) 福建:“復綠補植”的恢復性司法模式(2013年4月21日人民法院報梅賢明陳菇) 法佑青山綠水 ——一份政協提案引發的生態恢復性司法模式思考(2013年5月13日福建日報包騫) 三明生態資源公益訴訟落地(2013年5月23日人民法院報何曉慧吳良盛吳春迎) 福建省**人民法院成立生態環境審判庭(2014年5月26日人民法院報何曉慧周曉芳) 治污換減刑福建龍海法院創新生態環境司法保護(2014年6月6日中國新聞網林麗君劉蔭花) 綠色司法助建清新福建 ——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福建樣本”解讀(2014年6月30日中國法院網嚴峻何曉慧) 福建恢復性司法築牢生態保護法治屏障(2014年12月19日法制日報袁定波) 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新《環境保護法》實施後首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2015年5月15日東南網吳楊珠)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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