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瀋家本傳(修訂本)(精) | 該商品所屬分類:傳記 -> 歷史人物 | 【市場價】 | 768-1113元 | 【優惠價】 | 480-696元 | 【介質】 | book | 【ISBN】 | 9787559803580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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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廣西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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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55980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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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貴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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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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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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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日期: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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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精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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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本:32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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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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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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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39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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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貴連教授是研究瀋家本及其思想的**專家,潛心研究寄簃之學近四十載。《瀋家本傳(修訂本)》厚積薄發,資料翔實,在作者的逐步**下,回顧瀋家本不凡的人生軌跡,細察其心路歷程,重新審視他在“三千年未有之變局”中,為司法改革、修訂新律所付出的努力、立下的業績。 本書中,作者不僅講述了瀋家本的生平,*詳細討論了晚清變法修律的過程,與當時新舊思想踫撞帶來的爭議。描繪出了一幅動蕩不定的政治時局圖卷,*深刻地體會了瀋家本之偉大,*深入地了解了法制改革實踐的歷史。為**的司法改革乃至法治中國建設有著促進與借鋻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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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家本(1840—1913),字子惇,又作子敦,號寄
簃,浙江湖州人。晚清著名法學家,光緒九年(1883
年)進士,歷任天津與保定知府、刑部左侍郎、修訂
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資政院副總裁
、法部左侍郎等職。
出身刑部的瀋家本,舊律素養極深,在晚清的大
變局中,擔起法制改革的大旗,放眼世界,致力鍛造
融會中西、古今的新法制。在他主持之下,廢除了傳
統酷刑,並將以《大清律例》為代表的傳統法繫改造
為包括刑律、民律、刑事訴訟律、民事訴訟律在內的
西方部門法體繫;同時,創辦京師法律學堂以培育法
學人纔,聘任日本法學博士來華參與修律,延請留學
生翻譯大批歐美與東瀛的新式法典。
李貴連著的《瀋家本傳(修訂本)》通過探尋瀋
家本的生活、學術、思想軌跡,還原他在晚清這一特
殊的歷史背景下所作出的功績,如何引領時代,影響
後世,成為“中國法制現代化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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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版前言 現代法治:瀋家本的改革夢(代自序) 序 第一章 家世和青少年時代 一、宦跡不顯的詩書世家 二、北京——童年和少年 三、遭時多故,輾轉湘黔 第二章 前塵似漆渺難知 一、鄉試中舉 二、索米長安感歲華 第三章 外官任上 一、外放天津 二、保定任上 第四章 執掌刑部 一、此人端為救時來 二、當家刑部 第五章 弔詭時代的法律與社會 一、“就地正法”與傳統司法審判制度 二、領事裁判與**法權 三、社會經濟結構的變異與傳統法的困境 四、西洋法思想的傳播與戊戌修律的流產 第六章 奉命修律 一、新政與權力危機 二、奉命修律 第七章 改重為輕,化死為生 一、改律例館為修訂法律館 二、翻譯各國法律 三、改造舊律 第八章 大理院正卿 一、預備立憲與官制改革 二、大理院正卿 第九章 修訂法律大臣 一、修訂法律館的重新組建 二、出國考察,聘用外籍專家和**調查 第十章 折衝樽俎,模範列強——新法律草案的制定 一、商律 二、《大清刑事民事訴訟法》草案 三、《法院編制法》 四、《違警律》 五、《大清新刑律》 六、《國籍法》 七、《大清刑事訴訟律草案》 八、《大清民事訴訟律草案》 九、《大清民律草案》 十、《大清現行刑律》之編訂 第十一章 禮法論爭 一、張之洞對《刑事民事訴訟法》的批駁 二、學部對《大清新刑律草案》的駁議 三、在舊義與新理之間的批駁與反批駁 四、規範各異,道德與法律應否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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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破書生涯
自丙寅(同治五年,1866年)**次會試落榜,
到癸未(光緒九年,1883年)金榜題名,前後時間長
達十八年。這正是史家所稱道的“同光新政”,或日
“同光之治”“光緒新政”時期。**、社會包括他
的家庭都有極大的變化。**而言,慈禧太後通過玩
弄各種政治手段,終於登上權力的**,掌握了中國
的命運;洋務運動蓬勃開展,進入鼎盛時期。末代王
朝的統治處於相對穩定時期。就家庭而言,他父母先
後在同治年間謝世。但就他自己而言,除了年齡的增
長、子女相繼出生之外,科舉和刑部之職似乎都沒有
多大的變化。 1、湖州守制,福州幕居
同治九年(1870年)十月,他的父親逝於湖州。 按照傳統禮制,他向刑部請假,從京師回到家鄉,為
父守制。處理完喪事,翌年四月初一日,動身入閩,
前往福州。他的姐丈潘蔚(字偉如,江蘇吳縣人)時
任福建布政使。在上海,因謝孝和等船,他稍作停留
。上海變化很大,即如交通而言,人力車就增加不少
。但他對洋人的管理甚不以為然:“滬地小車向來極
少。聞去年自崇明江北來者不下三四千輛。每(輛)
鬼子月收錢二百文,予票一張,一月一換,無票者不
許做生意,每月計可得錢數百千。如此搜括,非鬼不
能。”字裡行間,充滿夷夏之分,也顯示了他對現代
經濟管理的無知。 四月十九日,瀋家本乘坐“行如飛”輪到達福州
,當即住進潘蔚衙署。潘蔚既是他的親戚,也是至為
親密的朋友。他來福建,顯然是來助潘氏,作潘氏幕
客,所以到達後便讀左宗棠督浙奏稿。他一邊幫助潘
氏處理公事,一邊讀書。書讀得很雜,既有《詩》《
書》,或是歷史、地理,也有農醫。福州是通商口岸
,中外交涉案件也比較多,“神仙粉”案即被他詳細
記入日記中:
六月廿九日,“近日粵東有送神仙粉者,頗鬧事
。謠雲:食之,男則腿腫,女則腹脹致死,人情皇惑
。凡有持粉者,見輒毆死,已四五人。其經官拿獲正
法者亦四五人。東莞石龍鎮尤甚。聞已將夷人教堂拆
毀一間。言神仙粉從夷人醫館來。此間南門外有丹國
人,在井邊哈水,為土人痛毆,謂其持粉投入井中,
其實並無是事。官賞該夷人二十元了案”。 七月初二日,“是日拿獲散神仙粉匪犯一名,乃
土人捆送者。據供繫侯官人,向來做裁縫。身帶藥數
十包,五色俱備。供繫有病自食。福州趙太守令該犯
自食,即不能言語”。 七月初三日,廣東傳來消息說:“神仙粉一事,
羊城謠言不一。東莞地方歸城內及石龍鎮教堂焚毀,
燒死鬼子三人,中國人十數人。瑞中堂(按:指瑞麟
)派兵三千及(兵)船六隻前去,亦不敢動手也。”
七月初五日,福州“前日所獲神仙粉匪犯,訊得
實繫瘋子,所帶之藥已令自食淨盡,但胡言亂語。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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