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專著為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很終成果。本專著以專題研究的方式,選擇行政聽證制度中的10個專題,結合中國實踐進行了較為深入的論證,並提出若干完善行政聽證制度的建設性意見。
對於這個不可能有什麼史料可以佐證的假說,多少年來許多人仍是持寧信其有的態度對待之,議論之,並不斷地傳播著。從幾百年來人們對此津津樂道的長論短議中,我們不忍心指責這種牽強,而是將這“牽強”一代代的傳遞下去。這不正道出了“聽取另一方證詞”是多麼能滿足人類對於公正的期待心理!
由正當法律程序濃縮的聽證,它並非僅是行政法上一種獨特的法律制度。從法制史角度檢視,聽證作為一種聽取利害關繫人意見的制度,是以司法權運作的模式出現的。丹寧說:“我所說的經‘法律的正當程序’,繫指法律為了保持日常司法工作的純潔性而認可的各種方法:促使審判和調查公正地進行,逮捕和搜查適當地采用,法律援助順利地取得,以及消除不必要的延誤等等。”①顯然,聽證很早適用的領域是司法領域,它是司法公正的程序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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