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庭情況
我的家在湖南省永興縣油麻圩下青村。我小時家中有父、母、姐、兄、弟和我一共六口人;當我離開學校,參加革命時有十口人,因我兄弟均已結婚,老兄已有兩個孩子。家中有水田三畝多點,旱土二三畝(湖南旱土不收田賦,從來不大準確)。有住房六小間,與另一戶農民合養一頭耕牛。還租種公會水田五畝多點,議定每年交田租谷子十五石多點(每石老秤約九十斤左右)。大旱年請田主來喫飯,看禾議租。借高利貸有,年利加三,每年交利息三角;不還利息,則利上加利。在收成好、人不害病、牲畜不死亡的情況下,一年勞動所得,勉強可以糊口;半年喫粗米,半年喫紅藷、雜糧。如果遇到災年,或者人、畜出問題,就要借債。
我於1902年(清光緒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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