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工作的呼召 | 該商品所屬分類:成功/勵志 -> 人在職場 | 【市場價】 | 201-291元 | 【優惠價】 | 126-182元 | 【介質】 | book | 【ISBN】 | 9787512605657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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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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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51260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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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愛爾蘭)理查德·斯蒂爾|譯者:王培潔//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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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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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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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日期:201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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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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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本:32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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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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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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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15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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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呼召》**出版於1684年。**的讀者們可能對作者理查德·斯蒂爾的名字很陌生,他的作品在當時卻是經典暢銷書。一個多世紀之後,本書由“聖詩之父”以撒華滋作序,再次出版,我們手中拿到的就是這一版本的譯本。本書是論述清教徒工作觀的經典之作,探討了商業道德和良知的問題,主要內容包括:工作的性質和責任、職業選擇、審慎與明智、殷勤、公正、誠實、知足、信仰,以及對初入社會的年輕人的忠告。當年這本書的英文版出版時,被譽為“職場新人手冊”,作者以其豐富的經驗和信仰的深情寫下諄諄教誨,引導青年人走上積極、熱情、敬虔、節制的職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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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呼召》為你揭示工作和職業的敬虔之道。
清教徒以敬虔的生活而著名,信仰貫穿於他們所做的一切事情之中。他
們認為工作是呼召,他們借著工作活出自己的信仰,並使社會受益,工作的
報償是屬靈的、道德的。
《工作的呼召》被譽為18世紀的“職場新人手冊”,闡明了每個職場人
士應該銘記於心的全部教導,包括職業與家庭中的行為以及操守。作者理查
德·斯蒂爾以豐富的經驗和信仰的深情寫下諄諄教誨,引導青年人走上積極
、熱情、敬虔、節制的職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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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作的性質和責任 工作乃是呼召 工作不但必需,而且有益 對工作的反思 相關的教導 第二章 職業選擇 擇業須知 從業原則 相關的教導 第三章 審慎與明智 何為審慎 工作中哪些地方需要審慎 缺乏審慎當受譴責 相關的教導 第四章 殷勤 殷勤的本質 如何操練殷勤 相關的教導 第五章 公正 公正的本質 我們肩負公正的責任 實踐公正:憑良心做事 勸勉 相關的教導 第六章 誠實 誠實的實質 誠實的重要性 在經營中如何做到誠實 拒*謊言 相關的教導 第七章 知足 知足的本質 在經營中如何做到知足 知足的必要性 怎樣纔能知足 相關的教導 第八章 信仰 信仰概述 信仰實踐 按著信仰原則省察自己 消除對信仰生活的偏見 信仰的益處及必要性 相關的教導 第九章 放棄工作 放棄工作的條件 相關的教導 附錄一 新生命與新生活 附錄二 對初入社會的年輕人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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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定價
(1)公正要求我們從銷售的物品上得到合理的利潤。 生意人的合理利潤不應該用一個特定的規則和標準一刀
切。利潤涉及的規則有很多,不能總是用商品的價格來衡量,
因為驚喜或無知偶爾會使我付出高價買進一些東西。別人為什
麼要為我的愚蠢付代價呢?或者有時候因著特殊原因,我以便
宜的價格購得商品,我也沒有理由因此放棄自己的優勢。別人
銷售商品的價格也並不總能用來衡量我盈利的多少,因為他們
可能必須以較低的價格銷售。為什麼要讓別人低廉的價格影響
我的銷售價格呢?或者他們為了爭取顧客,以低價銷售商品,
從一樣東西上獲得很少的利潤,好讓自己的價格比別人*有競
爭優勢,為什麼要讓這種情況愈演愈烈,使整個市場的價格下
滑呢?或者他們可能在價格上牟取暴利,為什麼我要讓他們的
貪婪影響自己呢?從前的定價不能作為公平的標準,因為每個
人都知道,價格會有起落波動,某件物品去年可能值一個金
幣,今年卻隻有一半的價格了。是否能維繫生意人的家庭生活
開支,也不能成為**的標準。一英鎊中獲利十分之一,對收
益很多或花銷不大的家庭來說綽綽有餘,但是對於有病人或人
口眾多的家庭來說,即使是兩倍於此的利潤也不夠支撐他們的
生活。但是也不可以把獲得*大利潤作為盈利的標準,因為我
可能從一個不夠警惕、業務不夠熟練的客戶那裡掙到兩倍的利
潤,這樣的做法並不公正,屬於欺詐行為。*後,商品本身的
價值也不能**作為衡量的尺度,因為許多商品真正的價值不
得而知,而且還有許多商品**的價值就是花哨和新奇。因
此,*可靠的規則就是市場價格,一般說來,用市場價格來
衡量,不太容易出現特例,也不會受到特定人群行為的片面影
響。生意人付出時間、勞動,而且使用了經營技巧,還要面對
風險,所以應該得到相應的報償。若是長期以來信譽良好,提
高商品價格也是合理的。要不然,他不僅不能積累財富,還有
失去金錢的風險。但是他可以按照公平的規則行事,為自己增
加榮譽,他可以將不利因素考慮在內,加在商品價格中,以此
來保證利潤。銷售的時候,想像自己是購買者,設身處地為他
著想,這樣就能從別人那裡獲得合理的利潤,除此之外,再不
附加其他。記住:“薄利多銷可以使錢包變得沉重,但是暴利
常常使良心變得沉重。”
(2)公正嚴禁在交易中乘人之危牟取利潤。 不要降低窮人的工資或者以低價購買他們的物品,使他
們無以為生,以致他們的哭聲上達神面前,控告你;也不要趁
火打劫,在他們或他們的家人生活上有急需的時候,剝奪他
們的合理利潤。我認識一個卑鄙的商人,他以購買未鑄造金屬
的價格,從一個急需現金的人手中購買了經過加工的金屬,還
為此得意自誇。但是,不論這樣的行為多麼普遍,或者利潤多
麼豐厚,我都認為這是不公正的、壓榨他人的行為。倘若神供
應的大能還存在著,或是他的話語中還存在著真理,那麼神的
咒詛會臨到所有邪惡的人。倘若貪婪**你去行這樣的事,那
麼你要思考貧窮者的王、我們的神所問的問題:“主萬軍之耶
和華說:‘你們為何壓制我的百姓,搓磨貧窮人的臉呢?’”
(《以賽亞書》3章15節)倘若你對此有負罪感,那麼就要真
誠地悔改,避免在回答類似問題時感到羞恥和疑惑。從現在
起,用*加人性化、*像基督徒的方法來進行交易吧。同樣,
也不要因為別人急需購買或者借用某樣東西,就趁機占別人便
宜,這樣的做法也和上面所說的一樣,屬於不公正的、壓榨他
人的行為。或者,倘若其他生意人需要某種商品供應給顧客,
那麼,你希望別人怎樣對待你,也要以同樣的慷慨之心對待別
人。任何時候都不要伺機利用別人,因為沒有人希望別人用同
樣的手段對付自己。坦誠和仁愛會讓你*加樂意好好對待那些
想獲得幫助的人。 (3)不要利用他人技術和知識上的缺乏牟取利潤。 並非每個人都具有同樣多的知識或智慧,人們會健忘、
犯錯誤或者高估自己。人不可能都具備準確無誤的判斷力,了
解自己想要購買或銷售的每樣貨物的價值或性能,連我們自己
也常常犯錯誤。因此,倘若別人利用我們的無知或失察牟取利
潤被視為不公正和吝嗇,那麼我們也不應如此對待別人。在一
種情況下被視為錯誤的事,在其他情況下也應該是錯的,不應
找任何理由為自己開脫。不要認為你獲得知識是為了讓自己獲
得*大利益,大家都應該各顧各的事情。公義正直的掌管者不
會讓人用卓*的理解力和技巧去達成自私卑劣的目的。倘若這
樣的道路行得通的話,你就可以說,你被賦予權力和力量,是
為了掠奪每一個無力抵抗你的人。若你認為前者合乎理性和公
義,那麼後者也是一樣。你也不能說,別人在相同的情況下如
何對待我,我也要同樣對待別人。若是這樣,那麼別人燒了你
的房屋,你豈不是也要燒毀鄰居的房屋嗎?他人的罪行不能成
為你的借口。罪行越是普遍,就越發顯出抵制犯罪之人的高尚
品德,因此,任何人都不要在任何事上欺騙或壓榨自己的弟
兄,因為神必會報應。 (4)不要和不牢靠的人做生意。 在這個前提下,有些人不鼓勵與太年輕的人或其他不牢
靠的人做買賣,也不應該把金錢交給他們。有人明明知道或者
暗自懷疑對方銷售的東西是偷竊來的,卻仍然願意購買,這著
實令人擔憂。的確,這樣的交易能夠給你帶來豐厚的收益,但
是我相信你的罪也就*大了。你鼓勵或者助長他們的邪惡,定
會受到神的譴責。“你見了盜賊,就樂意與他同伙。”(《詩
篇》50篇18節)明知對方有罪,還鼓勵、縱容對方的惡行,就
在他的罪上有份。倘若你的手段巧妙狡猾,能夠逃脫法律的制
裁,但是明察秋毫的神在看著你,你遲早會因偷竊和貪婪而知
道神的義憤。不要說,我的商店就是我的地盤,一切都由我說
了算。誠實的人倘若知道或者懷疑這匹馬是偷來的,怎麼會
購買呢?*不要給自己找借口說“就算我不買,別人也會買
的”,因為別人的邪惡不能成為你自己犯罪的理由。奇怪的
是,在其他事情上謹慎和理智的人,在造物主的律法和他們邪
惡的本性相衝突的時候,竟然變得不懂道理、失去了理智、利
欲熏心,為了一點點污穢的好處,不惜冒風險承受全能神的震
怒,違背自己的良知,使自己的聲譽蒙受損失。不要參與不誠
實的交易,寧可因為正直而面對貧窮,也不要貪愛不義之財。 (5)在交易上要誠實坦蕩。 顧客應該能夠注意到商品上顯而易見的正常缺陷,但是
你的商品上若有隱蔽而不容易察覺的缺陷,倘若顧客知道了,
就可能不會購買,或者會降低價格,那麼,強人所難非要顧
客購買就是不公義。即使你說,你會按照合理的價格銷售次品
(不過我懷疑事實常常並非如此),給顧客的報價已經是打過
折的價格,或者說,倘若這些有缺陷的貨物本身就不是顧客想
買的東西,那麼他們無論如何也不會購買的;但是,不管你的
行話說得多麼專業,或者理由多麼合理,都不能改變次品本身
的問題。倘若顧客為了壓低價格,口口聲聲說,這個產品多麼
不好,等到買了,就歡歡喜喜地一路往回走,難道這種行為不
是罪嗎?同樣,銷售的人明知事實並非如此,卻誇贊自己的商
品**無缺、毫無瑕疵,這也是罪。摸著自己的良心問一問,
這種行為能夠在神面前站立得住嗎?或者說,這是否符合“你
希望別人怎樣對待你,也要怎樣對待別人”的標準?倘若你回
答說,我們和別人一樣,都面對購買有缺陷和破損商品的可能
性,所以也必須把手頭的次品銷售出去;那麼我對你的回答
是,盡可能不要購買次品,而且銷售次品的時候也要告訴顧客
真相,倘若你因此蒙受損失,而不是把損失轉嫁給毫不知情的
人,那麼你會因為這舍己的行為大得屬天的賞賜。 P7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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