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夷夏之間(長江流域的禮制與法制)/中華長江文化大繫 | 該商品所屬分類:文化 -> 文化隨筆 | 【市場價】 | 635-921元 | 【優惠價】 | 397-576元 | 【介質】 | book | 【ISBN】 | 9787549223572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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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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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54922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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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武乾|主編:黃強//唐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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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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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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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日期:201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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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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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本:16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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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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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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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28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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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乾編著的《夷夏之間:長江流域的禮制與法制》試圖借用大量考古學資料與考古學的研究結果,打破法律史學關於中國禮制起源的傳統觀點,論證新石器時代晚期的長江流域是傳統中國禮制的主要源頭。 長江流域的法和**的法相比較有怎樣的特點?這些特點是如何形成的?在整個中國法律發展史中,長江流域的法居於怎樣的地位?這些問題正是本書所要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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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一 序二 前言 第一章 規矩之源——新石器時代晚期長江流域禮與刑的起源 第一節 天地之祭 第二節 唯玉為禮 一 君子佩玉 二 玉禮四方 三 玉石之數 四 琮璧殮尸 第三節 “事死如生”——長江流域葬禮的起源 一 公墓、邦墓 二 葬器組合 第四節 斧鉞征伐——長江流域的軍禮 第五節 三苗制刑——中國刑罰的起源 第二章 不沾王化——夏商周三代長江流域的禮與刑 第一節 “我本蠻夷”——楚國的禮法 一 縣制初創 二 分庭抗禮 三 楚法峻急 第二節 巴蜀禮制 一 法自神出 二 巴蜀古禮 第三節 高原禮法 一 夜郎君法 二 青銅之禮——滇國禮制 第四節 以夷變夏——吳越國的禮法制度 一 輕禮少文 二 明法重刑 第三章 以夏變夷——秦漢對長江流域的法律改造 第一節 因地制宜——秦對不同地區的法律政策 一 改造與妥協——秦國對巴、蜀之地的法律政策 二 削足適履——秦法在楚地的強力推行 第二節 因俗而治——漢代在西南地區的行政與法律設置 一 諸巴之法 二 滇、夜郎國之法 三 岷江羌法 四 南蠻歸化 第四章 禮法輕重——魏晉及南朝時期長江流域的禮法文化 第一節 簡禮重法—蜀、吳之禮法 一 因陋就簡——吳、蜀禮制 二 重法嚴刑 第二節 鬼法神規——五鬥米道法 一 道法之源——蜀地張陵創設道教 二 道法之變——漢中張魯改革道規 三 道法*響——成漢李雄兼容儒道 第三節 禮法沉淪——東晉南朝貴族男女之悖禮越法 一 士風糜爛 二 “婦道”零落 第四節 法曹鄙瑣事——東晉、南朝對法務的蔑視 一 立法因循 二 司法輕佻 第五節 “士庶之別,國之章也”——士族宗族法在長江流域的興衰 一 譜牒千金重 二 廟制時常新 三 宗法南北殊 第六節 殊俗合和——蜀、吳、東晉及南朝在長江流域少數民族地區的法律政策 一 虛置的郡縣——蜀、吳、東晉及南朝對南方少數民族控制的弱化 二 蠻法夷俗——蜀、吳、兩晉及南北朝長江流域少數民族的法形式 第五章 化外之方,法依本俗——唐宋時期長江流域少數民族地區的法秩序 第一節 藩臣之法——南詔國的法制 一 唐詔盟約——藩臣體制下的“**法” 二 南詔**法 第二節 藏法之源——吐蕃王朝的宗教法 一 舅甥之法——唐蕃“**法” 二 法自成繫——吐蕃的法律體繫, 三 “佛法”無邊 第三節 大理國法 一 基本制度 二 白蠻之法 三 烏蠻之法 第四節 全其部落,順其土俗——唐宋時期長江流域羈縻州縣的法文化 一 羈縻之制 二 蠻夷之法 第六章 遠人賓服、強以官索——元、明、清時期長江流域少數民族地區的法秩序 第一節 藏法重光——元、明、清時期西藏地區的法文化 一 西藏政統 二 西藏法統 三 藏邊之法——青川滇藏區的法律 第二節 王法漸急——西南及兩湖土司區域法秩序 一 土司政體 二 土法土規 三 蠻風夷俗——少數民族民間習慣法 第三節 千年跨越——改土歸流後少數民族地區法律的變化 一 普天之下。莫非王法——改土歸流地區的**法體繫 二 生殺由官——**在改土歸流地區的司法管轄與法律適用 三 移風易俗——**對改土歸流地區的民間習慣法的干預 第七章 草根之法——宋以後長江流域民間社會的法文化創新 第一節 草野政制——長江流域基層社會自治制度的創新 一 穩定下來的血緣政體——農村宗族自治 二 “影子政府”——城市行會自治 三 博弈自治——江南市鎮體制 第二節 律師先祖——江南訟師, 一 學而不優——訟師的出身 二 黑白之間——訟師的涉訟活動 三 “教唆詞訟”——古代"306"條款 四 道魔相長——訟師、訟學對江南法律秩序的影響 第三節 方圓習慣成規矩——長江流域的民事習慣法 一 久佃成主——明清時期江南的“一田二主”制 二 “翻刻必究”——版權保護例規 第四節 “行有行規”——長江流域的商事習慣法 一 行隔如山——禁止競爭習慣法 二 眾人拾柴——明清的合伙企業習慣法 三 片紙萬金——長江流域的票據習慣法 四 實則虛之——長江流域的銀兩習慣法 五 江湖之道——長江流域的航運習慣法 第八章 以夷變夏——近代長江中下遊地區法文化的衝突與轉型 第一節 城下之盟——近代長江中下遊地區的條約與租界制度 一 尾大不掉——長江口岸的**條約對中國近代地方政體的影響 二 治外之法——上海公共租界法律制度 第二節 江南春早——清末長江流域的法文化變革 一 中體西用——洋務運動中有限的近代化經濟法 二 珠聯璧合——長江流域官紳的維新合作 三 越俎代庖——中華商會聯合總會的商事立法 第三節 民國法統——發源於長江流域的民主化法文化 一 觀念之法——南京臨時政府法統的形成, 二 聯省自治——長江流域的地方主義憲法 三 會審沉浮——民初上海會審公廨司法權的旁落與部分收回 四 拍“案”說法 五 草根商法——上海銀行公會的金融規則 第九章 殊途同歸——國共兩黨在長江流域的法律創造 第一節 六法集成 一 西風餘緒 二 返祖歸宗 第二節 紅色法制 一 平民之法 二 灰色胎記——紅色法制中的傳統因子 第三節 否定之否定 一 “救亡壓倒啟蒙” 二 西方自省 三 以俄為師 四 是非功過 後記 總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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