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公路女王 | 該商品所屬分類:旅遊/地圖 -> 旅遊隨筆 | 【市場價】 | 336-486元 | 【優惠價】 | 210-304元 | 【介質】 | book | 【ISBN】 | 9787549509263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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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廣西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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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54950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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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多琳·歐瑞恩|譯者:洪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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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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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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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日期:201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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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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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本:16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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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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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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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148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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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州、22000英裡、200雙鞋、2隻貓、1隻狗、1個老公和1輛怪脾氣的房車,離家出走,不如帶家上路!婚姻危機在轟隆隆前行的房車上爆發,反而造就了一段熱鬧的閱讀冒險。跟隨多琳·歐瑞恩編著的《公路女王》看這個隻熱衷於購物、奧普拉、死宅的女人,怎麼完成1年、47個州、22000英裡的冒險歷程。在風趣與嬉鬧的外表下,在這個橫越美國的瘋狂旅程中,你會發現以幽默與寬容,應對婚姻起伏**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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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女王》由多琳·歐瑞恩編著。
《公路女王》講述了:作者和老公都是精神科醫生,卻是一對性格迥異
的夫妻檔:多琳以嬌生慣養的公主、宅女、電視迷、絕不運動者和購物狂自
居,提姆則熱情友善,愛好戶外運動。提姆提議“拋棄一切”、開著房車去
探險。號稱“死也不要上路”的公主最終被說服了。他們帶著兩隻貓、一隻
狗、200雙鞋踏上了旅程,一路上遭遇失火、水災、搶劫、闖進天體營……
但經過1年、22000英裡、47個州後,多琳逐漸愛上戶外生活,提姆更加圓融
,連寵物也更聽話了。最棒的是,經過365天、每天24小時粘在一起的大考
驗,他們更愛對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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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女王落難 009 第2章 試駕之旅 025 第3章 外星女王 043 第4章 貴賓狗山 061 第5章 麋鹿難尋 079 第6章 南進火線 099 第7章 我對房車一點都不懂啊! 117 第8章 我想去佛羅裡達 133 第9章 貓王已離開房車 151 **0章 **搭房車 171 **1章 勇闖邊界 189 **2章 加冕慶祝 211 **3章 提姆的抗議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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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畏懼已久的30歲生日來臨時,我並沒有像想像中那麼難過,因為
我達成了*重要的裡程碑——服飾破百紀錄:我有了100雙鞋。 但到了44歲,我卻發現,我隻能在32平方米大的生活空間裡塞進一
半的鞋子。 這一切都是提姆害的。 當他宣布想開改裝房車暢遊全國一年時,我為這個影響深遠、可能還
會改變人生的想法考慮許久……
“為什麼你就不能像個有中年危機的正常老公,去搞個婚外情或買輛
雪佛蘭的**跑車corvette?”
我又說:“我永遠不可能、就算過一百萬年,死也不要住在房車上!”
結果還不到一百萬年,我們便準備開著全新改裝的豪華房車上路。這
時我纔想到,提姆早在年輕、沒爆發中年危機前,就有輛corvette跑車了。 我邊想著他有沒有外遇,以及他搞婚外情會不會比叫我住在房車上*便
捷,邊把鞋子塞進——
噢!天啊!我折凹了有史以來*可愛的Prada矮跟拖鞋!
那“櫥櫃”根本稱不上是個櫃子,*像以前我還沒狂愛買鞋的年代,
在猶太營區裡分配到的小收納格。 我怎麼會讓自己從“永遠不可能”落到這步田地?我和提姆都是精神
科醫生,顯然他比較厲害,花了5年還是軟化了我的決心。他鐵定是從我
沒來得及翻閱的醫學期刊裡,偷學了某種*新的洗腦技巧。 那不是我這個賊老公**次騙我做我原本不想做的事。好吧,這隻是
(我所知的)第二次,但**次感覺很棒:那是近20年前,提姆騙我和他
初次約會。 **次見面是在1984年,那時我們都已婚。我在華府念醫學院四年級,
但盡量申請到亞利桑那州的土桑市做臨床實習,因為當時我前夫剛搬到那
裡念研究所(他想當考古學家,所以先中斷學業讓我完成醫學院的訓練。 為了回報他,我說他到哪念博士,我就到哪實習,卻沒料到他會選個沒有
諾斯壯百貨公司’的城市)。 提姆那時在土桑市當第二年的精神科住院醫生,我剛好分配到他那組。 他人超好,我們也處得不錯,但畢竟那時我婚嫻美滿,對他沒什麼意思
,
實習就這樣結束了。至於提姆,那時他和黛安娜(或稱D1,我是D2,*
好不要再有其他序號了)的婚姻已瀕臨完蛋。兩年後,我是第二年的住院
醫師,提姆則快畢業了。這時我們都離了婚。 提姆和D1是高中班對,他們結婚比較像是理所當然,而不是真正天
造地設的一對。至於我和我前夫則是太早結婚,從醫學院畢業不久,我就
看出這兩年的婚姻是個錯誤,也發誓永遠不再結婚了。 7個月後,我巧遇提姆。當時我和一群朋友在酒吧裡飲酒跳舞,玩
得不亦樂乎。提姆剛好和朋友一起進來,我們已近一年沒見,稍微聊了
一會,但顯然他已從言談中發現我恢復單身。再說一遍,我還是對他沒
什麼意思,直到幾天後他打電話給我。 “嗨,多琳,我是提姆。”這家伙打電話給我做啥?
“周六晚上我們班有幾個人要到酒吧聚聚,就我、渥特、安……戴維
幾個人,不曉得你有沒有興趣一起來?”
他剛提到戴維嗎?“嗯……好啊!到時候見。”看來沒什麼異狀嘛。但
,
你看,提姆故意在我面前提到戴維,因為他知道我對戴維有意思。他怎麼
會知道?”因為有脈搏的女人都會對戴維有意思,我想都沒想就上當了。這
就好像我常買不合身的**衣回家,隻是因為剛好踫上**一樣。 提姆離婚後就不太約會了,他也不想冒著被善意拒*的風險。所以,
你可能會問,安排團體聚會有什麼不對?判斷我倆是不是合得來?萬一合
不來還可以脫身?
你看出這男人有多賊了嗎?從頭到尾根本沒有團體聚會,就隻有我和
他兩人。 那個周六夜晚,見面前的幾小時,電話響了。 “嗨,多琳,我是提姆。”這家伙打電話給我做啥?
“我真的、真的很抱歉,大家都臨時有事,今晚沒人來,我想我還是
會去晃一晃,喝杯啤酒,你沒事的話也歡迎一起來。”“喔,好啊,待會見
。”
周六夜晚,我臨時也找不到其他的事做,我想干脆去算了。提姆密謀
邪惡計劃時早料到我會這麼想。 我們在酒吧踫面(那酒吧正巧名為“餿主意”),一起說說笑笑,喫喫
喝喝,又說說笑笑……
嘿,這家伙給我的感覺……還不賴。當然我還不知道他設計了我。過
了幾周他纔對我吐露實情,但我已經迷上他了,對他為此大費周章還覺得
頗為榮幸。當初我要是知道那是一種慣性就好了。好吧,20年發作一次,
但終究還是慣性。 一想到未來20年他還會要我做什麼事,就不禁打了個冷戰。P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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