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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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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靠前章介紹了環境相關風險可保性的一般性問題,第二章主要是針對環境污染責任風險,重點討論了在事實與法律上可能會影響風險可保性的可變因素。特別是,筆者分析了OECD國家環境責任制度的主要發展趨勢,同時也分析了一個有效的監管框架應當具備的特征。筆者還描述了保險業為應對誘導可保性問題設計的新產品,以及保險人在環境污染風險管理中的多種潛在作用。本書的第三章主要分析自然災害風險管理,即風險是來自於諸如颶風、洪水與地震等特別自然事件的發生概率。筆者強調了保險人在解決特別風險保障問題上的作用,同時也強調,私營保險解決方案在其中具有局限性,因為對於承保特別風險而言,私營保險難以處理其龐大的經濟後果,也難以進行風險集中。作者還概述了補充性的或替代性的風險管理方式,這些風險管理方式已經在不同的制度背景中得到了檢驗。同時,筆者分析了政府與私營部門合作的關鍵作用以及資本市場中新型金融工具的發展(比如巨災債券或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