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 國企混改政策取向
1.1 國企混改的意義與目標
1.2 國企混改的基本原則
1.3 分類混改
1.4 分層混改
1.5 各類資本參與混改
1.6 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企業治理機制
第2部分 國企混改基本規範
2.1 國企混改負面清單
2.1.1 國資占比負面清單
2.1.2 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
2.1.3 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
2.2 國企混改決策
2.3 國企混改方案
2.3.1 混改方案制訂主體
2.3.2 混改方案有關事項和主要內容
2.3.3 混改方案審批
2.4 國有產權流轉
2.4.1 清產核資
2.4.2 審計
2.4.3 資產評估
2.4.4 轉讓交易
2.4.5 產權登記
2.4.6 工商變更登記
2.4.7 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變動
2.4.8 資產評估基準日到工商變更登記期間淨資產變化處理
2.5 增資擴股
2.6 管理層收購與職工持股
2.6.1 管理層收購
2.6.2 職工持股
2.6.3 科技型企業股權激勵
2.6.4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
2.6.5 電力繫統職工投資發電企業
2.7 職工安置
2.8 信息公開
2.9 監管監督
2.10 建立健全混改企業治理機制
2.11 企業黨建
第3部分 國有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特別規範
第4部分 山東省屬企業混改主要細化規範
第5部分 國企混改一般流程
5.1 可行性研究
5.2 混改方案制訂
5.2.1 主方案
5.2.2 附屬文件
5.3 內部決策
5.4 外部審批
5.4.1 一般程序
5.4.2 山東省屬國企混改方案審批機構
5.5 清產核資與審計評估
5.5.1 清產核資
5.5.2 財務審計
5.5.3 資產評估
5.6 信息預公告
5.7 掛牌公告
5.7.1 簽訂委托協議、進場交易協議
5.7.2 遞交掛牌申請文件
5.7.3 配合意向投資者的盡職調查與反向盡職調查
5.7.4 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掛牌流程圖
5.8 投資者遴選
5.9 法律文書制作與簽署
5.10 產權、工商變更登記
附錄1 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
附錄2 國企混改有關規範性文件目錄
後記
內容簡介
本手冊使用的“國企混改”“混改”概念是“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簡稱,其含義接近一致。根據國企混改的主要關注點,“基本規範”“特別規範”“主要細化規範”部分采用了表格式設計。為了突出合規重點,設計了“合規事項名稱”欄目並進行了必要的分類。為了便於查閱規範性文件原文,在“合規要求”欄目中盡量保留了原文的標題或序號。為了全面、準確地理解合規要求,“合規要求”欄目中引用的規範性文件原文,在不同的合規事項分類中因照顧上下文相對連貫,部分內容可能會出現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