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說一句:當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別人會嘲笑你,對你不耐煩,待你態度惡劣。喏,人家說,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訴你——事實不一定總是這樣。不過,話雖如此,我卻並不埋怨,因為我自認,我的生活可以說過得很有意思。
我生下來就是個白痴。我的智商將近七十,他們說,這個數字跟我相符。不過,我可能比較接近智商三到七歲的低能兒,或者甚至*好一點,智商八到十二歲的弱智;但是,我個人寧願把自己當作笨蛋或是其他什麼的——*不是白痴——因為,人們一想到白痴,多半會想成唐氏綜合征——就是那種兩隻眼睛離得很近,而且嘴巴常常掛著口水,隻跟自己玩的人。
唔,我反應遲鈍——這一點我同意,不過我可能比旁人以為的聰明得多,因為我腦子裡想的東西跟旁人眼睛看見的有天壤之別。比方說,我很能思考事情,可是等我試著把它說出來或是寫下來,它就變得像果醬似的糊成一團。讓我舉個例子解釋給你聽。
前些日子,我走在街上,有個人就在他家院子裡忙活兒。他弄了一堆灌木要栽種,於是跟我說:“阿甘,你想不想賺點錢?”我說:“嗯,唉。”於是他派我去搬泥土,用獨輪手推車搬了十一二車的泥土,大熱天裡,走遍大街小巷去倒掉它。等我搬完了,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塊錢。當時我應該為工資這麼低大鬧一場,可是我卻收下了那一塊錢,嘴裡隻說得出一句“謝謝”什麼的蠢話,然後走上街,手裡拿著那張鈔票——折上,打開,折上,覺得自己真像個白痴。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