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服裝設計與意識形態
意識形態是指在一定的社會經濟基礎上形成的對於世界和社會的繫統的看法和見解,包括政治、法律、藝術、宗教、哲學、道德等思想觀點。意識形態是上層建築的組成部分,在階級社會中具有鮮明的階級性,為一定的階級服務。它代表某一階級或社會集團(包括國家和閏家集團)的利益,又反過來指導這一階級或集團的行動。藝術是一種特殊的社會意識形態,通俗的說,藝術是人的知識、情感、理想、意念綜合心理活動的有機產物,是人們現實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形像表現。具體到服裝設計,從活動精神層面看,它是藝術的一個分支,而藝術是與宗教、哲學、倫理等並列的,是文化的一個領域或文化價值的一種形態。從活動過程層面看,服裝設計是服裝設計師們的自我表現、創造活動。從活動結果層面看,服裝也是藝術品,強調其客觀存在。服裝既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