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去讀一本書
首先,我要特別強調我這個題目末尾的問號。即使我自己可以作答,問題的答案也隻適用於我個人,而不是每個讀者。事實上,當我們給別人提有關讀書的建議時,*好就是讓他們不要聽從建議,而是要聽從直覺,憑借自身的理性思維,得出自己的結論。
有了上述共識,我就可以大膽地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議了,因為我決不允許這些想法束縛讀者們的獨立性,而獨立性纔是一個讀者所擁有的*重要的品質。歸根結底,對於書籍,人們能制定下什麼規則呢?滑鐵盧之戰是在某一天打的——這是肯定的。但是,《哈姆雷特》是不是要比《李爾王》好呢?這一點誰也說不準。答案全由諸位讀者自己決定。
然而,如果把那些身穿厚皮毛長袍的quan威人士請進我們的圖書館,讓他們指點我們怎樣讀書,讀什麼書,再為我們所讀的書做出價值評價,這無疑是對自由精神的摧毀,也就掐斷了精神聖殿的生機。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被法規和慣例束縛著——而在讀書方面,我們不用遵照任何規定。
但是,要想享受自由,我們對自己也要有約束,這雖然是老生常談,但是我不得不提。我們不能在無知又無助的狀態下浪費我們的精力,就好比為了給一叢玫瑰花澆水,把半個宅子都灑濕了。我們必須當場自我培養,學會準確而有力地運用自己的精力。這很可能是我們在圖書館裡首先要面對的一個難題。
何謂“當場”?可能除了一大堆困惑之外,我們什麼也說不清楚。這裡有詩歌和小說,歷史和回憶錄,還有詞典和藍皮書,書架上擺滿了各種語言的書籍,他們的作者來自於不同的民族,處在不同的年齡段,有著不同的習性。圖書館外,驢子在嘶叫,女人們在水泵邊聊天,馬兒在田野上奔跑。我們從何入手?我們如何纔能從紛繁復雜的混沌中理出頭緒,以便從我們所讀的書裡獲得*深刻、*廣泛的樂趣呢?
說起來很簡單,既然書可以分為小說、傳記和詩歌,我們就應該有所區別,從每個類別中選取該類別能夠給予的好東西。但是很少有人詢問書本能帶給我們什麼。通常,我們以一顆模糊而矛盾的心來對待書籍,我們要求寫小說一定要逼真,作詩卻一定要歌詠虛假,寫傳記一定要極盡美化,記歷史則要強化自己的偏見。如果我們能在閱讀時打消這些先入之見,那麼我們就擁有了一個值得贊美的開端。
不要向作者發號施令,而是要努力地變成作者本人。我們應是作者的合作者和同謀,如果你一開始就退縮不前,觀望慎言,或是評頭論足,你就無法從閱讀中獲取盡可能多的價值。但是,如果你能盡量敞開心扉,那麼從書本的前幾句開始,原先那些不易覺察的詞語和隱含之意就會把你帶入常人無法達到的生命狀態。沉浸在這樣的狀態中,去熟悉這個狀態的點點滴滴,很快你就會發現作者正在給予或試圖給予你的東西是非常明確的。
如果讓我們首先談談該怎樣讀小說,那麼我們就應該把一部三十二章的長篇小說看成是一座形式固定、控制嚴格的建築物。不過,小說的語言可比用於建造的磚頭難以捉摸,閱讀也比觀看建築的過程耗時更長,復雜度更高。或許,要想了解小說家創作的各種要素,*快捷的方式不是閱讀,而是寫作,如此纔能親自體會一把選詞造句的艱難險阻。不妨回想一下,有什麼事情曾在你心中留下清晰的印像——比如街角處,你從兩個正在交談的人身邊走過,此時,樹影擺動;路燈散開的燈光搖曳起舞,這兩個人談話的腔調很是滑稽,但又有些悲哀。在那一刻,你仿佛能還原整個場景,擁有一個完整的構思。
但是,當你試圖用文字重構這一場景時,你會發現它分裂成了上千個互相矛盾的印像片段。有些片段必須要削減,有的則要加強,在這個過程中,你也許會完全失去對情緒本身的控制。如果是這樣,你還是先把自己寫出的模糊而凌亂的稿子放在一邊,然後翻開某個偉大小說家的作品,去讀一讀笛福、簡·奧斯汀或是哈代吧。此時的你能更好地欣賞他們高超的語言駕馭能力。我們所面對的不僅僅是笛福、簡·奧斯汀或托馬斯·哈代這些獨特的作者,我們完全是進入了一個不同的世界。
譬如,在閱讀《魯濱遜漂流記》時,我們仿佛走到了平坦的大道上,事情接二連三地發生,所呈現的細節雖然多,但富有條理。如果說海闊天空和冒險經歷是笛福作品的要素,它們對於簡·奧斯汀來說則是毫無意義。她的世界是一間客廳,這裡有談話的人,他們的交流就如同一面面的鏡子,映照出各自的性格。而當我們已經了解奧斯汀筆下的客廳以及客廳中人物交流所反映的東西,隻要一接觸哈代的作品,我們又會感覺暈頭轉向。我們頂著星光,置身於一片沼澤之中。此時,心靈的另一面開始顯現——這是人在孤獨寂寞時纔會出現的陰暗面,而非有人陪伴時的光亮面。在哈代的世界中,我們要處理的不是人與人的關繫,而是人類天性和命運之間的關繫。
盡管這些作家筆下的世界千差萬別,但每一個世界內部都是和諧一致的。每個世界的創造者都小心翼翼地遵守自己視野中的種種規則,所以,不管他們給我們帶來多麼大的緊張感,他們絕不會像某些二流作家那樣常常在一本書中夾雜兩種不同的東西,讓我們困惑不已。所以從一個傑出小說家的作品讀到另一個傑出小說家的作品——從奧斯汀到哈代,從皮科克到特羅洛普,從司各特到梅雷迪斯——我們就好像是被擰著連根撥起,一會兒落到這兒,一會兒落在那兒。讀小說是一門困難而復雜的藝術。如果你打算運用能被稱作是偉大藝術家的小說家們向你提供的所有東西,你不僅要具備極其犀利的洞察力,還要具備非常大膽的想像力。
不過,隻要掃一眼書架上那些風格迥異的書籍,你就會發現作家們很少能成為“偉大的藝術家”,而且通常一本書也很難自稱為是藝術品。例如,那些跟小說和詩歌擠在一起的傳記和自傳,書寫的都是偉人以及早已離世和被人遺忘的人們的事跡。我們是否因為它們不夠“藝術”就拒絕閱讀它們呢?或者說,我們仍然要讀它們,隻是要采取不同的方法、懷著不同的目的?傍晚時分,我們會踱步到一戶人家房前,此時,百葉窗還未合上,屋內燈火通明,每一層樓仿佛都在向我們展示不同的人生狀態,勾起我們的好奇——當我們閱讀傳記時,是否也應該首先滿足相似的好奇心呢?然後,我們就會在好奇心的推動下閱讀這些人的生活——僕人們正在閑聊,紳士們正在用餐,姑娘正在為參加舞會梳妝打扮,老太太坐在床邊做著編織。我們不禁問,他們是誰?他們是什麼樣的人?他們叫什麼名字?他們是做什麼的?他們有過什麼想法和冒險經歷?
傳記和回憶錄會為我們解答這些問題,它們把無數這樣的宅子照亮,為我們展示人們的日常生活,以及辛苦歷程,成敗得失,愛恨情仇,直到生命的終結。有時候,我們正在觀望,宅子突然就黯淡下來,鐵柵欄消失了,我們一下子被帶到了海上;我們一會兒打獵,一會兒航海,一會兒征戰;我們還與野蠻人和士兵為伍;我們投身於偉大的活動。如果我們願意留在英國,留在倫敦,場景仍然會不斷變換,街道變得窄了,房子也變小了,十分擁擠,透過鑲著鑽石的窗欞你能聞到陣陣臭味。
我們看見詩人多恩逃了出來,他實在無法忍受那薄薄的牆壁,孩子們一哭鬧,聲音就會破壁而入。我們可以跟隨著他字裡行間的線索來到特威克南,來到貝德夫人的公園,那裡曾是達官貴人和詩人的聚集地;然後,我們又來到威爾頓丘陵地帶中的大宅子,去聆聽錫德尼給他的姐姐朗讀《阿卡迪亞》;我們還可以漫步到沼澤地帶,瞧一瞧經常出現在浪漫故事裡的白鷺;我們接著又隨另一位彭布羅克夫人安妮·克利福德向北旅行,到她的荒野裡,要不就一頭扎到城市裡,若是看到身穿黑天鵝絨外套的加布裡埃爾·哈維正與斯賓塞就詩歌的問題爭論不已,我們可千萬別忍俊不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