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先秦說體文本研究 文學 中央編譯出版社 9787511735683 文學研究 | 該商品所屬分類:圖書 -> ε | 【市場價】 | 1712-2480元 | 【優惠價】 | 1070-1550元 | 【出版社】 | 中央編譯出版社 | 【ISBN】 | 9787511735683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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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央編譯出版社 ISBN:9787511735683 商品編碼:42238979556 開本:小16開 出版時間:2018-03-01 頁數:712 代碼:249
"??商品基本信息,請以下列介紹為準 | 商品名稱: | 先秦說體文本研究 文學 書籍 | 作者: | 廖群著 | 代碼: | 249.0 | 出版社: | 中央編譯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8-03-01 | ISBN: | 9787511735683 | 印次: | ? | 版次: | ? | 裝幀: | 精裝 | 開本: | 小16開 |
??內容簡介 | 本書研究包括:《左傳》《國語》“說體”文本的整理與研究、《韓非子》《呂氏春秋》“說體”故事的整理與研究、西漢著作中的先秦“說體”故事、出土文獻與先秦“說體”故事的補遺與研究、先秦“說體”的文本特征、先秦“說體”文本的傳播途徑。
目錄引言 第一章 “說”“傳”“語”:先秦“說體”立說 第一節 《說林》《儲說》之“說”辨 一、先秦“說”字義及用例舉隅 二、所說之話:辭說、學說與述說 三、《說林》《儲說》之“說”為所“述”故事辨 第二節 以“說”名篇名書之故事與他書互見考 一、《說林》《儲說》故事見於此前他書考 二、《說林》《儲說》與《呂氏春秋》故事互見考 三、張家山竹簡與《說林》《儲說》故事來源補證 四、《說苑》故事與先秦史書、子書互見考 第三節 “說體”稱“說”又稱“傳”“語”考 一、“說體”稱“說”續考 二、“說體”稱“傳”考 三、“說體”稱“語”考 四、對舉、連用、互稱:“說”“傳”“語”為一體辨 第四節 故事簡:先秦存在“說體”文本的考古印證 一、《汲塚瑣語》題“語”考 二、阜陽漢墓章題牘 第五節 “說體”探源、界定及命名 一、“說體”探源 二、“說體”界定 三、“說體”命名 四、“說體”辨識
第二章 《左傳》《國語》中“說體”文本的整理與辨析 第一節 “說體”與《左傳》《國語》關繫辨析新視角 一、《左傳》《國語》的相關性 二、《左傳》《國語》關繫與《左傳》真偽辯 三、《左傳》《國語》關繫與《國語》作者辨 四、“說體”視角與《左傳》《國語》關繫的新審視 第二節 《左傳》《國語》“說體”故事互見者 一、情節對話大致相同者 二、敘事相同對話有異者 三、有同有異有缺有增者 四、事件相同敘事不同者 第三節 《國語》《左傳》各自獨見“說體”文本的梳理辨析 一、因起止年限不同而獨見於《國語》之“說體”文本考 二、因涉事範圍不同而獨見於《左傳》之“說體”文本考 三、《國語》《左傳》因旨趣不同而各自獨見的“說體”文本考 四、以《公羊傳》為參照:《左傳》援用“說體”的旁證 ……
第三章 《韓非子》《呂氏春秋》“說體”故事的整理與辨析 第四章 西漢著作與先秦“說體”文本的整理辨析 第五章 出土文獻與先秦“說體”故事的補遺與研究 第六章 先秦“說體”的文本特征 第七章 先秦“說體”文本的傳播途徑 第八章 “說體”與先秦兩漢諸體文學
結語 附錄 先秦“說體”故事條目總彙 參考文獻
精彩書摘《先秦說體文本研究》: “慶父通於哀姜,殺閔公,亦自縊”,事見年》《閔公二年》。莊公三十二年,魯桓公子、莊公弟慶父殺公子般立閔公。然閔公並不依附慶父,剛即位即與齊侯盟於落姑,“請復季友也”。次年,慶父又派卜齕賊殺閔公。卜齕之所以動手,乃是因為“初,(閔)公傅奪卜齕田,(閔)公不禁”。事發後,季友偕同莊公子姬申適邾。待慶父奔莒後,又偕申一起返魯,立之,是為魯僖公。“以賂求共仲(慶父)於莒”,莒人歸之。行至密,慶父派公子魚前往季友處請求釋罪,沒有得到準允,公子魚“哭而往”。慶父聞之日:“奚斯(公子魚)之聲也。”乃自縊。至此,敘述者交待原委。原來,“閔公,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故齊人立之。共仲(慶父)通於哀姜,哀姜欲立之(慶父)。閔公之死也,哀姜與知之,故孫於邾。齊人取而殺之於夷,以其尸歸,僖公請而葬之”。①這段敘事比較粗略,但慶父派卜齕殺閔公、慶父通於哀姜、哀姜欲立慶父、與聞慶父殺閔公、慶父聞公子魚哭而稱“奚斯之聲”等,也都屬隱秘或私下之事,不可書記,來自追述無疑。 “魯襄仲殺嫡立庶”,事見《文公十八年》。魯文公有二妃,“敬贏生宣公”,“敬贏嬖而私事襄仲”,及宣公長大後,“而屬諸襄仲”,故魯大夫襄仲欲立之。叔仲反對,襄仲便“見於齊侯而請之”,“齊侯新立,而欲親魯,許之”。於是,“仲殺惡及視,而立宣公”,並“以君命召惠伯(叔仲)”,惠伯明知此去兇多吉少,還是沒有聽從其宰公冉務人的勸止,“乃入”,不幸被“殺而埋之馬矢之中”。接下來,出現了夫人姜氏將歸於齊“哭而過市”的一幕:“夫人姜氏歸於齊,大歸也。將行,哭而過市,日:‘天乎!仲為不道,殺嫡立庶。”’②由此可知,敬贏乃魯文公二妃中的次妃,敬贏所生宣公是庶子,被襄仲所殺的太子惡與公子視乃姜氏所生子。值得注意的是關於太子惡與公子視之死,《春秋》隻書日“子卒”,並未提及被殺之事,那麼這關於“殺嫡立庶”的種種不可明書的隱秘,屬於典型的“說體”文本。 “季氏出其君”,事見《昭公二十五年》。魯季氏與昭公衝突,最終以一國之君逃亡為結局,起因於季平子招怨,與四件事有關。第一件是錯殺無辜。當年季平子叔父季公鳥娶齊鮑文子女兒為妻,公鳥死後,季公鳥的弟弟亦即季平子的小叔季公亥與季氏族人公思展、公鳥家臣申夜姑一起掌管季公鳥家事。後來季公鳥遺孀與伙食官饔人檀私通,怕此三人干預和揭發,惡人先告狀,故意讓婢女打傷自己,然後讓魯大夫秦遄之妻亦即公鳥之妹看傷痕,誣告說公若亦即季公亥想占有自己,自己不答應,他便打傷了自己;接著又向公父穆伯誣告公思展和申夜姑,說他倆要挾自己與季公亥私通。秦姬亦即秦遄之妻將這些事告訴了季平子的弟弟季公之。季公之、公父穆伯又將此事轉告給季平子。於是季平子拘禁並欲殺掉公思展和申夜姑,季公亥苦苦哀求,還未等季平子改變主意,季平子的弟弟季公之先行殺掉了兩人,季公亥由此與季平子結怨。第二件是鬥雞事件。季平子與邱氏比賽鬥雞,他給雞頭裝上銅甲,邱氏給雞腳裝上鐵蹄,必是季平子的雞敗下陣來,不然他不會大怒,還拆人家房子,結果引起邱氏怨恨。第三件是多管閑事。臧氏自家兄弟鬧矛盾,其中一個跑到季平子這裡,另一個來抓人,季平子拘臧氏老。第四件是祭祀用樂舞,魯昭公這邊隻有“二八”,原來眾舞者都被季氏那邊召去,“大夫遂怨平子”。由此,多人“謀去季氏”。首先動議的是季公亥,與謀的對像是昭公之子公為,公為又告之弟公果、公賁。昭公得知後表面上“以戈擊之”,實際上並不真火。告臧孫臧孫以為難後,又去告邱孫,子家懿伯強調“且政在焉,其難圖也”,他已聽不進去。於是,“九月戊戌,伐季氏”。季平子登臺而請“待於沂上以察罪”,弗許;“請囚於費”,弗許;“請以五乘亡”,還是弗許。當季氏命懸一線之時,事情發生逆轉。當昭公派邱孫前往傳召孟懿子時,叔孫氏這邊已經聽到季氏被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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