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生活的意義 人類生活於“意義”之中。人所體驗的不是抽像的事物,同時也不是純粹的事物,這些事物受制於人的需要與經驗。人與事物之間的關繫.從一開始是這樣的。“木頭”是指“與人有關的木頭”,“石頭”指的是“作為人類生活要素之一的石頭”。脫離意義,想要生活在一個純粹的環境下,隻會給自己帶來不幸。因為這樣一來把自己與其他人隔離起來了。他的行為對自己、對他人都毫無作用。人們會這樣說:這個人的行為沒有意義。人總是從自己的需要和目的出發,通過賦予意義來感受外部事物的。因此,人感受的不是本身.而是被他解釋過的。這樣的不可能是完整的,不可避免地存在偏差或錯誤。由此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人類生活在其中的意義領域是一個充滿錯誤的領域。 我們可以試著這樣去問某個人“生命的意義是什麼?”,他們很可能無法回答。通常情況下,大多數人是不會意識到這樣的問題,更不會主動去思考這樣的問題的。如果一定要回答,也會是一些含義不明確的老生常談。但事實上,這個問題從人類誕生那天起出現了。在我們的時代,年輕人——年長一些的人也一樣——經常也會有這樣的疑問——為什麼活著?生命的意義是什麼?不過可以斷言,人隻有在遭受到挫折時,纔會發出這樣的疑問。當一切都順利,人的生活沒有遇到阻礙和困難時,這個問題是不會以言語的方式被提出來的,這個問題和對它的回答,會通過人在日常生活中慢慢體現並逐步得到解答。如果不受言辭的迷惑,而是去觀察具體的行為,不難發現: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意義”,這種意義會體現在姿態、態度、動作、神情、禮節、企圖等等上,這些具體行為無不都是遵循著這個意義的。一個人的所作所為告訴我們,他對自己對生活的理解深信不疑,他的一舉一動甚一個表情都在告訴他人:“我是這樣的,宇宙萬物也是這個樣子。”這正是這個人賦予自己及生命的意義。 這也是說,有多少人有多少種關於生命的意義。我們也說過,任何一種意義都有可含著錯誤的成分。因此.無論是誰也沒法擁有正確的關於生命的意義,但同時,隻要是人所定義的生命意義,不會是謬誤的。所有意義都是處在對與錯之間,而且人還擁有判斷的能力.能分辨這些意義的好與壞、錯與對,以及好壞對錯的程度,並發現那些較好的意義的共性,較差的意義差在哪裡。這樣,我們可以得出較為科學的“生命意義”,得出一個關於生命意義的公共尺度.用來衡量跟我們人類相關的現實的“意義”。在此我們磐須牢記,這裡的“真實”是與人類有關的“真”,是與人類的目的與計劃相關的真。除此之外,沒有別的什麼“真實”或被稱為真理的東西,即使是有,那也是跟人類無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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