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19年4月23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修改法官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修改法官法,對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等重大改革任務,鞏固司法體制改革成果,進一步提高審判質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義。修改法官法是適應司法審判工作新的發展變化,推進法官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的客觀需要。現行法官法於1995年頒布施行,二十多年來,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和司法環境發生巨大變化,建立在法官法基礎上的法官隊伍在職業素養、管理模式、職業保障等方面已經難以適應司法審判工作新要求。修改法官法,對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職責,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全面加強法官隊伍建設,落實“五個過硬”總要求,具有重要意義。修改法官法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