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許傳璽 編 著 許傳璽,石宏,和育東 譯
定 價:59
出 版 社:中國法律圖書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12年05月01日
頁 數:829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1832801
●侵權法重述第二版
第一編 對人身、土地和動產的故意侵害
第一章 侵權法重述常用詞語釋義
1.權益
2.行為
3.行為人
4.義務
5.應承擔責任
6.侵權行為
7.侵害與傷害
8.無法避免的事故
8A.故意
9.法律原因
10.特權
10A.同意
11.合理地相信
12.有理由知道;應當知道
12A.賠償
第二童 對人身權益的故意侵犯
主題之一免受傷害性接觸的權益
13.非法接觸:傷害性接觸
14.被告行為的必要性
15.身體傷害由何構成
16.所需故意的特性
17.由傷害性接觸之外原因引起的身體傷害
主題之二免受冒犯性接觸的權益
18.非法接觸:冒犯性接觸
19.冒犯性接觸的構成
20.所需故意的特性
主題之三免予擔憂傷害性或冒犯性身體接觸的權益
21.恐嚇
22.不為他人所知的企圖
23.在他人知道後中止企圖
24.擔憂由何構成
25.危險的來捐
26.受行為人行為威脅者
27.擔憂的不合理性
……
第三章 又對人身權益的故意侵犯的統一產生的特權
第四章 對人身、土地和動產的防護――收復
第五章 逮捕與防止犯罪
第六章 軍事命令、管教、以及對他人的保護
第七章 對土地專有權益及保持土地現狀權益的侵權(侵權土地)
第八章 對土地的特權進入
第九章 對動產目前及未來占有權益的故意侵犯對動產目前及未來占有權以進行故意侵犯的特權
第十一章 因故意侵犯人身、土地和動產權益二承擔責任所必需的因果關繫
第二編 過失
第三編 嚴格責任
第四編 不當表述
第五編 誹謗
第六編 有害謊言
第七編 五正當理由的訴訟
第八編 對家庭關繫的干擾
第九編 對有益經濟關繫的干擾
第十編 以非侵入方式對土地權益的侵犯
第十一編 雜類規則
第十二編 適用於所有侵權主張的抗辯
《美國法律重述漢譯叢書·侵權法重述:條文部分(第2版)》是對美國法律研究院《侵權法重述第二版》(Restatement ofthe Law Second:Torts)條文部分的完整翻譯。雖然本《重述》正在被美國法律研究院通過並頒布的《侵權法重述第三版》各卷逐漸替代,它在美國侵權法發展目前仍然占據著不可磨滅的地位,具有獨特的研究價值,因而值得國內的立法者、法律學者、法律專業研究生和本科生以及其他相關讀者研讀、領會。
許傳璽 編 著 許傳璽,石宏,和育東 譯
許傳璽,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博士(J.D l;美國耶魯大學社會文化人類學博士;北京大學英語文學專業學士、國際政治與國際組織專業碩士;現任北京市社會科學院副院長、研究員,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生導師;原中國政法大學中美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美國比較法學刊》(The American Journal ofComparative Law)編委;美國比較法學會(TheAmerican Society of Comparative Law)理事;2004年入選美國法律研究院(The American LawInstitute)。負責翻譯本書第1-194等
主題之一 免受傷害性接觸的權益
第13節 非法接觸:傷害性接觸
在下列情形下,行為人應對他人承擔非法接觸之責任:
(a)在行為時故意引起與他人或第三人身體的傷害性或冒犯性接觸,或對此類接觸的即時擔憂,並且(b)與他人身體的傷害性接觸已直接或間接地發生。
第14節 被告行為的必要性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