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
“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肯定了管仲的作為與歷史貢獻。並說他就是仁人。大節是仁人,有違禮之處,更是要嚴格要求的。可見,孔子對禮的維護是絲毫不讓的。無論誰,隻要違禮,他就明確地指出,毫不含糊。《三國志·魏武帝紀》:“若必庸士而後可用,則齊桓其何以霸?”強調了用人唯纔,不要求全責備。孔子於此隻不過強調一番,再大的功勞,違禮就是違禮;要想完成更大的事業,必須不違禮,纔能成功。也不能因有功就可以違禮。
名家點評
包咸:三歸,娶三姓女。婦人謂嫁日歸。攝猶兼也。
皇侃:張綽曰:“功有餘而德不足。以道觀之,得不曰小乎!”
3.23
子語魯太師樂,曰:“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從之,純如也,嗷如也,繹如也,以成。”
今譯
孔子對魯太師講樂,說:“樂是可以知道的,可以掌握的:開始奏樂時,音律相合;待繼續展開,純熟和諧,節奏分明清晰,連綿不絕,然後完成。”
詮評
語,告也。嫩(jiao),明,分明。其實此章是孔子對魯太師論樂。而論樂同時也在講禮,即演奏樂也有一定的規範,不可隨意。隻有照奏樂之禮去演奏,纔能達到用樂的目的。至此《八佾》全篇都是在講禮。《論語》一書能如此集中談一個問題的篇章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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