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博克所認為的大學三要素——學術自由、學術自治、學術中立,在不同社會下的處境是不一樣的,在社會的不同時期的處境也可能是不一樣的。因而,在關於社會責任的理解的側重點上也可能不同。國家和大學各自的理解,也可能有差異。
在同一社會下的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大學,對各自的社會責任的理解可能完全一致嗎?甚至也要考察,同一大學的不同校長,對自己大學社會責任的理解會不會有差別。
教授們作為個體對社會責任的感受與大學的感受不太一樣的可能性很大。而在從事基礎理論研究的教授和應用研究的教授之間,在理解上存在差異更是自然的事,從事開發或工藝研究的教授們不想到社會責任則幾乎是不可能的了。
即使同是從事基礎理論研究的學者,在物質科學領域的,與在人文科學領域的,與在社會科學領域從事研究的,他們各自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是不是也會有區別呢?他們的領域在性質上的差異是明顯的,又以不同方式與社會發生關聯,因而答案似乎很明顯。然而,對於各自相關的特點進行具體的討論仍然是必要的。
什麼是成功的大學校長?一個整體的標準描述就是他把一所大學辦得很出色了,辦得有很高水平了。這是從結果上看的,如果從過程上看,他勢必會顧及許多方面。他一方面需要成功地獲取更多的政府投資和其他領域的贊助與捐贈;另一方面,這種成功的基礎又在於他成功地讓教授們充分施展自己的纔華,成功地培養大批傑出人纔。這兩方面似乎是很一致的,其實亦不盡然。這兩個方面還可以分解為更多的側面,分別的考慮,綜合的判斷,都是十分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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