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譯原則
全譯原則是全譯實踐執行的標準和全譯批評的準則,遵循全譯行為的規律,反映其屬性,歸根結底源於全譯的定義。全譯是用乙語保留或改換甲語的語表形式來完整再現其語用價值和準確傳達其語裡意義,反映譯文與原文之間的求似律,追求譯文跟原文在意似和形似高度統一基礎上的風格似,因此必須遵循語用價值優先、語裡意義次之、語表形式第三的三大原則②。
(一)全譯極似律
全譯是追求信息量極似的智能活動和符際活動,涉及雙語在語言、思維、文化等方面的差異,受到主體(原文說寫者、譯者、譯文聽讀者)、客體(原文和譯文)、主客觀、信息傳播、時空距離等諸多客觀因素的制約,不可能追求西方學者曾經主張的“等值”或“等效”。全譯的內在規律隻能是求極似,指譯文跟原文極度接近或相像的規律,在內涵上分為近似和勝似③:近似是指譯文模擬原文內容與形式的逼真程度,占全譯實踐活動的主體,應用文本比文學文本更為常見;勝似是指譯文超過原文的程度,充分發揮譯語優勢,形成譯文與原文的競賽,有時譯文甚至出原文頭地。
原文為紐約民眾的遊行口號,帶有詩歌的節奏(四行的音節數分別為4、5、5、5)和韻律(aahb)。錢鐘書不僅保留這一特色,還采用漢語中朗朗上口的四言八字,再現英語口號的氣勢,既對仗工整,又鏗鏘有力,漢譯在表達手段和效果上更勝原文一籌,實為勝似!
任何作品都包含語表形式、語裡意義和語用價值三個要素,因此全譯極似律的結構分為語表形似、語裡意似和語值相似②。
語表形式是指原語和譯語都具備的外在的話語表現形式,可根據表述需要簡稱為“語表”或“表”,包括發音形式和書寫形式。語表形似簡稱形似,是指譯文保留原文的體裁、篇章、行文等宏觀結構,盡量貼近原文的句法組造、音韻節奏、修辭手段等微觀結構。內容決定形式,形式為內容服務,反過來影響或促進內容的表達,因此在追求譯文跟原文意似的前提下,盡可能追求形似,再現原文的表達特色。
語裡意義是指原語和譯語的語表形式所承載的信息內容,是人們對客觀世界的認識或客觀世界在人腦中的反映,包括詞語意義、句子意義、段落意義、語篇意義等,可根據表述需要簡稱為“語裡”或“裡”。語裡意似簡稱意似,是指譯文跟原文在語裡意義上的似,即信息內容方面的極似。“翻譯即譯意”,譯者通過轉移原文內容,幫助譯文聽讀者獲取新信息、了解異域文化,有時求得意似即可達到跨文化交際的目的。為了準確把握原文的意義和內容,譯者除了字斟句酌,還得借助上下文語境以及更大範圍的文化語境,采用恰當的譯文形式表達出來,否則可能出現言不盡意、意非所言的情況。
語用價值是原語和譯語在運用各種語表形式時所體現或蘊含的價值,可根據表述需要簡稱為“語值”或“值”,包括因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上下文語境以及運用不同修辭手段而產生的價值,分別稱為文化值、語境值和修辭值。語值相似是指譯文跟原文在語用價值方面的極度接近,是在意似和形似高度統一基礎上的風格似。譯者隻有在努力實現意似的同時,盡可能追求形似,纔可能達到風格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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