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險制度的社會功能
(一)保險是各國危險管理體繫的組成部分
保險是現代社會生活的必要組成部分。綜觀世界各國,市場經濟越發達、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越高的國家,其保險業的發達程度也就越高。究其原因,在於保險與社會經濟活動和社會成員的關繫極為密切。
保險的存在是因危險的存在。在人類社會生活中,危險是指在一定的生產力條件下,人們不可預見卻又可能遭受的損害或意外事件。應當說,人類社會的生存、發展過程就是不斷地與大自然鬥爭的過程。在各種社會生產活動和社會生活中,人們始終面臨著各種各樣的危險,正所謂“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其中,既有諸多的自然災害,也有人為原因導致的各種意外事故。這些危險的存在和發生是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當然,隨著社會生產力的日益進步,人類利用科學技術與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鬥爭的能力亦不斷提高,可以降低各種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發生的概率,防止或減少其造成的損害後果,卻不可能避免其發生。同時,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又不斷增加新的危險因素。例如,汽車的利用在改變代步工具和運輸手段的同時,也在世界範圍內帶來交通事故、環境污染等危險。又如,核能的利用結果,是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與核事故的並存。總之,企業生產風險、經營銷售風險、家庭生活風險、法律責任風險、商業信用風險、社會和自然環境風險等,不一而足,危險已經涉足現代社會的各個領域。
相應地,各個國家均在國民經濟總體中建立了相對獨立的危險管理體繫,專門從事危險研究和管理,從中認識危險發生的規律,采取必要的控制和處置危險的手段。這些手段主要包括:
(1)預防措施。著眼於認識危險發生的規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減少危險的發生及產生的損害後果。但此類措施依賴於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危險防範能力。
(2)搶救措施。它將已有的物資儲備用於彌補危險發生後造成的損害後果,以維持社會生活的穩定。但其搶救效果取決於物資儲備的規模。
(3)經濟補償措施。此類措施是前兩類措施的結合,其內容是基於對危險發生規律的認識,建立相應的科學的儲備基金,在危險發生後將其用於必要的經濟補償。可見,經濟補償措施的突出特點是既防患於未然,又有效補償於危險發生之後,避免了一味依賴被動、盲目的物資儲備的弊端。保險正是此類經濟補償措施的具體表現,即保險人根據對危險的科學計算,設計相應的保險險種,以收取的保險費建立保險基金,用於補償因保險事故發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經濟補償制度。
[保險實例]
實例一:公民甲25歲那一年為自己投保了人壽保險,約定其生存到65歲時開始按月向保險公司領取保險金。簽約後,公民甲按年繳納了保險費,一直到其過了65歲生日。嗣後,公民甲依據人身保險合同,能夠每個月領取到5 保險金,用來填補其因退休而減少的工資收入,可以維持其家庭生活的穩定。
實例二:A布藝裝飾公司以其廠房、機器設備和布藝裝飾產品以及原材料等為保險標的,向B財產保險公司投保了企業財產損害保險,保險金額1 0,並繳納了約定的保險費。保險責任期間內,A布藝裝飾公司所在地區突降暴雨,城區發生內澇,導致積水淹沒了廠區,致使部分布藝裝飾產成品、原材料和機器受損,經B財產保險公估公司評估損失金額為6。A布藝裝飾公司提出索賠請求後,B財產保險公司及時理賠,迅速向A布藝裝飾公司支付了保險賠償金,使其很快重新購置了相應的機器和原材料,恢復了正常的生產。通過上述兩個實例,大家可以直觀地加深理解保險制度的社會功能在於保障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項下因保險事故的發生而遭受損害的保險利益。論是人身保險還是財產保險,這種保障價值都是相同的。
(二)保險市場是市場經濟的必要組成部分
市場經濟是社會分工與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的獨立性達到一定程度時,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以市場競爭方式,進行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經濟體制。從人類歷史的發展軌跡來看,市場經濟是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水平、具備了相應條件的情況下產生的,它對社會發展起到重要的推進作用。可以說,當今世界各國,絕大多數是以市場經濟作為基本經濟形式的,盡管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因歷史文化傳統、民族習慣以及本國政治制度、社會經濟水平、自然條件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市場經濟的具體適用情況存在差異,形成不同的模式,出現了以日本為代表的社團式市場經濟,以美國、英國為代表的自由企業式市場經濟和以德國等歐洲大陸國家為代表的社會市場經濟。 ①
不論是哪種市場經濟的模式,都具有如下特點:
1.市場經濟將以市場法則調節市場行為作為核心內容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平、等價交換、競爭等原則都是通行的市場法則。因為,市場經濟存在的首要條件就是承認市場主體的獨立利益,鋻於彼此之間的利益衝突,市場主體隻有按照公平、等價有償等市場法則從事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纔能實現各自利益最大化。但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與各個市場主體之間存在的個體能力差異的矛盾,促使其在公平競爭的環境下實施市場行為。可見,市場經濟的實踐創造了上述市場法則,反之,市場經濟又在各項市場法則的調節作用中不斷進步和發展。
2.任何市場經濟模式都包含著國家調節的成分
現在各國市場經濟的生產社會化程度很高,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僅僅依靠市場法則的自發調節,難以充分實現社會資源的最佳配置和有效使用,還需要國家對市場活動加以干預和調節。盡管在不同的市場經濟模式之下,國家干預和調節的程度不同,但是,國家根據宏觀發展戰略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方針、政策和法律規範,通過政府職能部門的調控手段,貫徹到市場經濟活動中,引導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和良性循環,實現公平競爭,維護市場經濟的正常秩序,則是普遍性的。
3.現代各國市場經濟的構成都表現為健全、復雜的市場結構體繫
在現代經濟條件下,商品生產是社會生產的基本形式。廣泛存在的商品作為市場活動的客體,因其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價值,每類具體的商品,都會形成特定範圍內的供需主體群。市場經濟主體從事市場活動時,不僅要遵守市場運行的共同法則,還需要適用相應主體群之間從事商品運作的特殊規則和方法,因此,形成具有相對獨立性的市場形態。那麼,從市場經濟的整體角度來講,圍繞著各類商品,表現為一繫列相對獨立的市場形態,諸如生產資料市場、生活資料市場、資金市場、技術市場、信息市場、房地產市場、運輸市場、保險市場等。這些彼此相對獨立存在的市場形態相互之間基於內在的必然聯繫,統一構成市場經濟整體,這意味著市場經濟是諸多市場形態統一構成的市場體繫。通過市場經濟的統一協調,實現對各種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而任何一個單獨的市場形態都力完成這一協調功能。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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