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研究以及教學活動都不能停留在抽像的、一般性的討論中,必須言之有物!
立足於此,本書運用現代刑法學思維與方法,對我國司法機關實際處理的大量案件進行反思和評價。在基本立場上,主張打造具有建設性、盡可能理解司法實務的行為導向刑法觀,強調發揮刑法的積極一般預防功能;在方法論上,強調對具體問題的解決必須在體繫性理論中找到位置,平衡好問題思考和體繫建構之間的關繫;在寫作進路上,各講均開門見山地列出研討案例,然後結合刑法學說進行深度研習,盡可能展示思考過程。
本書的目標是熔前沿刑法理論與司法實務於一爐,協調刑法理論的體繫性、一貫性與對具體案件處理的妥當性之間的關繫,通過對若干具體問題的思考來點滴推進我國刑法學的縱深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