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智強,男,1966年生,南京審計學院法學院副院長、教授、法學博士,碩士生導師。安徽大學兼職教授。擔任中國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理事、江蘇省行政與經濟法研究會常務理事、江蘇省法學會港臺澳法律研究會常務理事、江蘇省法學會訴訟法學會常務理事。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很好成果獎評審專家,江蘇省重點建設學科——“法學理論”審計法方向帶頭人。長期從事審計法、經濟法理論和公司法的教學與研究工作,主持教育部規劃基金項目《我國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社會穩定風險預警機制研究(11YJA630032)》、安徽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法治視野下的國家審計監督權研究(AHSKF07-08D10)、中宣部理論局研究課題《社會對權力的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