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中國煤炭建設協會 主編
定 價:20
出 版 社:中國計劃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年05月01日
頁 數:117
裝 幀:平裝
ISBN:1580177162
●1總則
2資源評價
2.1煤炭資源儲量
2.2煤層賦存和開采條件
2.3煤層的煤類、煤質和工業利用方向
2.4對其他有益礦床的工業價值評價
3礦區開發
3.1—般規定
3.2市場預測與礦區開發的必要性
3.3礦區井(礦)田劃分
3.4礦井(露天礦)規劃生產能力及開拓方式
3.5礦區建設規模和服務年限
3.6礦區開發順序
3.7礦山安全
4煤炭分選加工與綜合利用
4.1煤炭分選加工
4.2綜合利用
4.3煤炭深加工及煤炭轉化
5礦區地面總布置及防洪
5.1礦區地面總布置
5.2礦區行政、文教、衛生設施和居住區
5.3防洪
6礦區輔助企業和設施
6.1一般規定
……
本規範是根據建設部"關於印發《2005年工程建設標準規範制訂、修訂計劃(第二批)》的通知"(建標函〔2005〕124號)的要求,由中國煤炭建設協會勘察設計委員會會同有關單位共同完成的。
本規範在編制過程中,規範編制組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總結了改革開放以來煤炭工業礦區總體規劃的經驗,分析研究了我國市場經濟進一步發展和煤炭工業科技進步給礦區總體規劃帶來的新的發展變化和要求。通過多次以多種形式征求有關部門和全國煤炭繫統各有關單位和專家的意見,經多次討論,反復研究和修改,最後經審查定稿。
本規範共分12章和2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資源評價,礦區開發,煤炭分選加工與綜合利用,礦區地面總布置及防洪,礦區輔助企業和設施,礦區地面運輸,礦區供電,礦區信息網,礦區給水、排水、供熱與燃氣,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技術經濟等。
本規範中以黑體字標等
1.0.1為貫徹執行國家和煤炭工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在礦區總體規劃中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制定本規範。
1.0.2本規範適用於煤炭工業的礦區總體規劃。
1.0.3礦區煤炭資源開發應先編制礦區總體規劃。
1.0.4礦區總體規劃應在經評審備案的礦區資源普查和必要的詳査地質報告基礎上進行。對決定礦區井(礦)田劃分、建設規模和煤炭利用方向的主要勘查區域應達到詳查程度。對於達不到井(礦)田劃分等要求的勘查區域應提出進二步補充勘查的意見。
1.0.5礦區總體規劃應符合下列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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