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JT/T 559-2004《珠江干線貨運船舶船型主尺度繫列》。本標準與JT/T 559-2004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對標準的適用範圍進行調整,確定為珠江干線下遊地區(見第1章,2004年版的第1章);——貨運船舶重新按干貨船、集裝箱船、液貨船和自卸砂船四類船舶進行分類(見第1章,2004年版的第1章);——刪除了“珠江干線”、“多用途集裝箱船”和“商品集裝箱運輸船”等術語和定義(見2004年版的2.1、2.5和2.6);——增加了“珠江干線下遊”、“集裝箱船”、“總長”和“總寬”等術語和定義(見2.1、2.5、2.8和2.9);——修改了“珠江三角洲主航道”的定義(見2.2,2004年版的2.2);——干貨船在原標準的基礎上減少了lOOt級3型、200t級3型、500t級1型、l OOOt級3型;增加了2 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