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前言
第一章導論
第一節河(湖)長制的產生和發展
一、河長制誕生的背景
二、河(湖)長制的發展歷程
第二節河長制的組織形式和工作任務
一、河長制的組織形式
二、河長制的主要任務
第三節河長制執法監管的內涵與特征
一、河長制執法監管的內涵
二、河長制執法監管的特征
第四節推行河(湖)長制執法監管的意義
一、全面落實河(湖)長制執法“強監管”是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大舉措
二、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執法“強監管”是破解我國復雜水問題的有力抓手
三、加強河湖執法監管是提升水政執法監管能力的內在要求
四、強化河湖執法監管體制建設是完善水行政管理體繫的關鍵環節
第二章河(湖)長制監管執法主體
第一節河(湖)長制監管主體
一、監管與監管主體概述
二、河長制監管主體概述
三、河長
四、河長制辦公室
五、河長制其他監管主體
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第二節水行政執法與水行政執法主體
一、行政執法與行政執法主體概述
二、水行政執法概述
三、水行政執法主體
四、水行政執法機構
五、水行政執法人員
第三節河(湖)長制下的行政執法主體
一、河(湖)長制對行政執法的要求
二、水行政執法對河(湖)長制執法要求的應對
三、聯合執法、綜合執法改革與河湖執法
思考題
第三章河(湖)長制執法監管的依據
第一節河(湖)長制執法監管相關的環境政策
一、國家層面的政策
二、地方規範性文件
第二節河(湖)長制執法監管的法律體繫
一、相關法律規定
二、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地方性法規、規章
第三節河(湖)長制執法監管的具體依據
一、水資源保護監管的依據
二、水域岸線管理保護監管的依據
三、水污染防治監管的依據
四、水環境治理監管的依據
五、水生態修復監管的依據
思考題
第四章河(湖)長制執法監管的客體
第一節河(湖)長制執法監管客體的要素
一、行政執法客體的概念
二、行政執法客體的認定
第二節河長制執法監管客體的法律類型
一、違反水資源管理的水事違法行為
二、違反河湖管理的水事違法行為
三、違反水工程管理的水事違法行為
四、違反水土保持管理的水事違法行為
五、違反水文管理的水事違法行為
六、違反水利建設管理的水事違法行為
七、違反水污染防治管理的水事違法行為
思考題
第五章河(湖)長制執法監管行為
第一節水行政處罰
一、水行政處罰概述
二、我國水行政處罰的現狀與存在問題分析
三、完善我國水行政處罰制度的建議
第二節水行政許可
一、水行政許可的概念與特征
二、水行政許可存在的問題
三、完善水行政許可制度的建議
第三節水行政強制
一、水行政強制概述
二、水行政強制制度存在的問題
三、完善水行政強制制度的建議
第四節水行政日常監管巡查制度
一、水行政日常監管巡查制度概述
二、水行政日常監管巡查制度存在的問題分析
三、水行政日常監管巡查制度的完善對策
思考題
第六章河(湖)長制執法監管的監督
第一節河(湖)長制執法監管監督概述
一、行政執法監管監督的背景
二、行政執法監管監督的理論基礎
三、行政執法監管監督的概念與特征
第二節河(湖)長制執法監管監督的法律依據
一、憲法和法律
二、行政法規、地方性行政法規和規章
第三節河(湖)長制執法監管監督的方式
一、司法機關對水行政執法監管的監督制度
二、其他專門機關對水行政執法監管監督制度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水行政執法監管的監督
四、行政機關內部的監督制度
第四節加強河(湖)長制執法監管監督體繫建設
一、河(湖)長制執法監管監督體繫的不足
二、加強監督的舉措
思考題
第七章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以非法采砂兩法銜接為例)
第一節非法采砂兩法銜接概述
一、兩法銜接的概念與意義
二、非法采砂兩法銜接的法律依據
三、非法采砂兩法銜接的程序內容
第二節非法采砂兩法銜接存在的問題
一、非法采砂兩法銜接的典型案例
二、非法采砂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標準模糊
三、非法采砂兩法銜接中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
四、非法采砂案件移送程序的監督不足
第三節非法采砂兩法銜接的完善建議
一、明確非法采砂涉嫌犯罪移送標準
二、提高兩法銜接機制效率
三、加強兩法銜接機制監督
思考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