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國範圍內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這標志著我國增值稅改革邁出了重要一步;2011年1月27日,上海重慶宣布次日開始試點房產稅,發揮政府對房地產市場的又一調控功能;2011年9月份開始,個稅起征點為從原來的2上調至3;2012年1月1日起,新的車船稅征收條例實施,對新能源車可免征車船稅,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汽車市場的發展趨勢……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的穩定和深化,政府的稅收體制不斷改革,稅種不斷完善,以不斷優化稅收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調節作用。本版為2008年初版後的修訂版,由於2008年以來,中國的稅收體制發生了一定的改革和變化,稅種出現了調整,稅率也有相應變化,在此背景下,作者對稅制的相關內容進行了調整。本版調整幅度較大的有:第三章增值稅;第六章關稅;第七章企業所得稅;第十一章土地增值稅;第十二章的第三節車船稅;第十三章行為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