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第1章引言
1.1我國對外投資現狀1
1.2海外投資稅務風險3
1.2.1國內經營稅務風險3
1.2.2海外投資稅務風險4
1.3稅務風險防範6
1.3.1稅務風險防範機制6
1.3.2稅務風險防範方法8
1.4海外投資稅務籌劃的必要性11
第2章國家間的稅務問題
2.1所得稅的稅收管轄權13
2.1.1稅收管轄權的種類13
2.1.2各國對稅收管轄權的選擇14
2.1.3居民稅收管轄權15
2.1.4所得來源地稅收管轄權20
2.2國際重復征稅及其減除24
2.2.1國際重復征稅及其產生原因24
2.2.2國際重復征稅的減除25
2.3國際稅收協定的基本內容29
2.3.1協定的適用範圍29
2.3.2協定基本用語的定義及征稅權的劃分30
2.3.3避免雙重征稅的方法及稅收無差別對待31
2.3.4相互協商程序及稅務情報交換31
2.4我國簽訂的國際稅收協定32
2.4.1對居民身份的認定32
2.4.2對營業利潤的征稅限定33
2.4.3對投資所得的征稅限定34
2.4.4對個人勞務所得的征稅限定38
2.4.5對財產所得的征稅限定40
2.4.6減除雙重征稅的方法40
第3章我國涉外稅務規定
3.1特別納稅調查調整46
3.1.1特別納稅調查調整的基本內容46
3.1.2特別納稅調整的特定內容50
3.2非居民企業管理規定52
3.2.1針對非居民企業的具體規定53
3.2.2境外股權轉讓的稅務規定57
3.2.3簽署一繫列稅收情報交換的協議58
3.3對外支付的稅務規定58
3.3.1源泉扣繳的管理規定59
3.3.2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管理59
3.3.3稅收協定中受益所有人的認定60
3.3.4執行稅收協定股息條款有關問題61
3.4境外所得彙回的稅務規定61
3.4.1境外所得稅收抵免的基本規定61
3.4.2境外所得稅收抵免的計算62
第4章海外投資稅務籌劃基本方法
4.1利用轉讓定價進行稅務籌劃69
4.1.1跨國公司轉讓定價的策略69
4.1.2跨國公司轉讓定價應注意的問題71
4.2利用國際避稅地進行稅務籌劃72
4.2.1純避稅地的優勢與發展趨勢73
4.2.2與我國簽訂了稅收協定的避稅地76
4.3利用國際稅收協定網絡進行稅務籌劃88
4.3.1設立中間控股公司的好處89
4.3.2設立控股公司的地點選擇89
4.3.3設立中間控股公司可能產生的問題90
4.3.4適合設立控股公司國家(或地區)的稅制介紹90
4.4利用合理的資本結構進行稅務籌劃102
4.4.1資本弱化及其帶來的好處103
4.4.2各國對資本弱化的規定104
4.4.3利用資本結構籌劃的案例分析108
4.5利用公司組織形式進行稅務籌劃110
4.5.1居民公司與非居民公司在納稅上的區別110
4.5.2境外不同組織形式公司稅務籌劃的重點111
第5章投資“一帶一路”國家的稅務籌劃
5.1“一帶一路”倡議概況114
5.2東亞和南亞國家的稅收政策115
5.2.1東亞和南亞國家的流轉稅政策115
5.2.2東亞和南亞國家的公司所得稅政策116
5.2.3東亞和南亞國家的預提所得稅政策118
5.3西亞和中亞國家的稅收政策121
5.3.1西亞和中亞國家的流轉稅政策121
5.3.2西亞和中亞國家的公司所得稅政策122
5.3.3西亞和中亞國家的預提所得稅政策125
5.4獨聯體和中東歐國家的稅收政策127
5.4.1獨聯體和中東歐各國的流轉稅政策127
5.4.2獨聯體和中東歐各國的公司所得稅政策129
5.4.3獨聯體和中東歐各國的預提稅政策131
5.5投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稅務籌劃134
第6章投資亞洲的稅務籌劃
6.1亞洲投資概況141
6.1.1亞洲投資現狀142
6.1.2亞洲投資的機遇、風險與挑戰143
6.2東盟成員國的稅務規定144
6.2.1印度尼西亞的稅務規定145
6.2.2泰國的稅務規定147
6.2.3菲律賓的稅務規定150
6.2.4馬來西亞的稅務規定152
6.2.5文萊的稅務規定155
6.2.6越南的稅務規定156
6.2.7老撾的稅務規定158
6.2.8緬甸的稅務規定160
6.2.9柬埔寨的稅務規定161
6.3投資東盟成員國的稅務籌劃165
6.3.1公司組織形式的選擇165
6.3.2股權架構設計166
6.3.3債權來源的選擇166
6.4非東盟成員的稅務規定169
6.4.1日本的稅務規定169
6.4.2韓國的稅務規定171
6.4.3巴基斯坦的稅務規定175
6.4.4蒙古的稅務規定177
6.4.5印度的稅務規定179
6.4.6沙特阿拉伯的稅務規定182
6.4.7阿聯酋的稅務規定183
6.4.8哈薩克斯坦的稅務規定184
6.4.9塔吉克斯坦的稅務規定187
6.4.10土庫曼斯坦的稅務規定188
6.4.11吉爾吉斯斯坦的稅務規定190
6.4.12烏茲別克斯坦的稅務規定191
6.5投資非東盟成員主要國家的稅務籌劃193
……
在講解一些基本稅法知識的基礎上,重點講授以下內容:是國家間的稅務問題,包括所得稅的稅收管轄權、國際重復征稅及其減除方法、國際稅收協定的基本內容和我國簽訂的國際稅收協定的內容;二是我國涉外稅務規定,包括我國針對反避稅的規定、進出口業務的稅務規定、境內所得彙出的稅務規定和境外所得的稅務規定;三是重點介紹海外投資的稅務籌劃方法,包括利用轉讓定價進行稅務籌劃,利用國際避稅地進行稅務籌劃,利用國際稅收協定網絡進行稅務籌劃,利用合理的資本結構進行稅務籌劃,利用公司組織形式進行稅務籌劃;四是中國企業到海外不同地區進行投資的稅務籌劃。通過本課程的學習,學生和一般讀者能對海外投資的稅務問題和稅務籌劃方法有所掌握,為在實踐中從事跨國經營工作做好知識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