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王建輝 主編
定 價:35
出 版 社: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年05月01日
裝 幀:平裝
ISBN:978750952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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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會計法律制度
●第一節 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
●第二節 會計工作管理體制
●第三節 會計核算
●第四節 會計監督
●第五節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第六節 法律責任
●本章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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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第一節 支付結算概述
●第二節 現金管理
●第三節 銀行結算賬戶
●第四節 票據結算
●第五節 非票據結算
●本章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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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稅收法律制度
●第一節 稅收概述
●部分目錄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內容簡介:歷史的發展昭示我們:發達的經濟需要發達的會計(或簿記)為其服務,因此,一定時間、一定區域的經濟發展,必須帶動當時當地的會計的發展。15世紀後期地中海海上貿易的發達,帶動了意大利半島各城幫商業簿記的創新與發展;18一19世紀英國產業革命的興起,產生了“英國簿記”;兩次世界大戰得天獨厚的美國,其國民經濟的發展,推動了現代會計在美國的高速發展。同樣的道理,為經濟各部門服務的會計的發展也必然驅動並促進會計學術和會計教育的發達。
(3)預測作用。預測作用是指根據會計法規可以預先估計相互間的會計行為及其行為的後果,從而對會計行為作出合理的安排。因為會計法規具有規範性、確定性的特點,可為會計行為提供預測。
(4)教育作用。教育作用是指通過會計法規的實施對法人及財會人員的會計行為所產生的影響。具體來說通過三種方式實現:首先,通過制裁違法行為,對違法者本人以及法人和其他財會人員都具有教育和警戒作用;其次,通過對合法行為加以保護、贊評或獎勵,對所有財會人員都有鼓勵和示範作用;很後,通過實施會計法規,可以在實踐中更高層次上體會到會計法規的教育作用。
(5)強制作用。強制作用指對違法行為具有制裁、懲罰的作用。《會計法》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有以下制裁、懲罰措施:通報、限期改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