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一 研究問題的提出
二 國內外研究現狀
三 研究意義與方法思路
第一章 規制公海保護區的現有國際法框架評析
第一節 全球公海法律與治理體繫的零散空缺
一 國家管轄範圍以外海域的國際法體繫
二 公海全球治理體繫的重疊與零散
三 公海全球法律與治理體繫的空缺
第二節 現有公海保護區國際法缺乏針對性與可操作性
一 規制公海保護區之國際法體繫
二 缺少專門性的國際條約
三 散見之相關條款缺乏可操作性
四 相關“軟法”缺乏國際法拘束力
第二章 國際自然保護聯盟建議之公海保護區法律概念
第一節 IUCN與海洋保護區的法律概念體繫
一 海洋保護區概念的發展
二 海洋保護區的法律內涵
三 海洋保護區的分類標準
第二節 從海洋保護區到公海保護區的法律概念
一 IUCN海洋保護區概念的拘束力
二 海洋保護區概念之適用到公海
第三節 IUCN的公海保護區法律思考
一 公海保護區的科學標準與實際考量
二 公海保護區的設立管理程序
第三章 區域海洋治理實踐中的公海保護區法律概念
第一節 區域海洋組織設立管理公海保護區的發展與法律
一 區域海洋治理所存在之零散與空缺
二 區域海洋組織的法律意義與性質
三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與區域海洋組織
第二節 區域海洋組織設立管理公海保護區的國際法實踐
一 地中海派拉格斯公海保護區
二 東北大西洋公海保護區網絡
三 南大洋公海保護區網絡
四 潛在公海保護區優選區域
第三節 區域海洋治理實踐對公海保護區法律概念的闡釋
一 區域海洋組織公海保護區的法律內涵
二 設立管理公海保護區國際法實踐的拘束力
三 區域海洋組織與國際社會加強合作協商
第四章 國際組織劃區管理工具與公海保護區的結合
第一節 劃區管理工具的國際法含義與類型
一 劃區管理工具與海洋空間規劃
二 主要公海劃區管理工具的類型
第二節 現有國際組織框架內的劃區管理工具
一 國際海事組織與航運
二 國際海底管理局與海底采礦
三 聯合國糧農組織(區域漁管組織)與公海捕魚
四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與世界遺產
五 國際捕鯨委員會與捕鯨
第三節 現有劃區管理工具與公海保護區的互動
一 國際組織之劃區管理工具與公海保護區的聯繫
二 國際組織之劃區管理工具與公海保護區的結合
第五章 公海保護區法律概念所表達的共同義務
第一節 共同利益視角下的公海保護區國際法實踐
一 公海保護區國際法實踐引發的擔憂
二 人類共同利益視角的缺失
第二節 人類共同關注事項的國際法適用和內涵
一 人類共同關注事項之國際法適用
二 不同“共同”理論間的聯繫與區別
三 人類共同關注事項的法律內涵
第三節 公海生態環境保護是人類共同關注事項
一 持續退化的公海環境及應對
二 公海環境保護與人類共同關注事項
三 公海保護區與人類共同關注事項
第六章 公海保護區法律概念所體現的區別責任
第一節 發展中國家的區別責任和權益
一 環境法上的發展中國家區別責任
二 海洋法上的發展中國家區別責任
第二節 海洋地理不利國的區別責任
一 海洋地理不利國概念的起源發展與確立
二 海洋地理不利國的標準
三 地理不利國的有關特殊權益與區別責任
第三節 公海保護區法律概念中的區別責任
一 公海保護區之區別責任的具體形式
二 公海保護區之區別責任的具體內容
第七章 公海保護區法律概念界定之中國立場
第一節 中國參與的公海保護區國際法實踐
一聯合國有關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的養護和可持續利用問題的不限成員名額非正式特設工作組(BBNJ Working Group)
二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就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的養護和可持續利用問題擬訂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文書之籌備委員會(BBNJ PrepCom)
三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就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的養護和可持續利用問題擬訂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文書之政府間會議(BBNJIGC)
四 參與南極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委員會之設立管理公海保護區的國際法實踐
第二節 中國的國際海洋法相關權益點分析
一 作為發展中國家和地理不利國的中國
二 中國周邊的海洋區域治理狀況分析
三 中國在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的權益分析
第三節 符合中國權益的公海保護區法律概念之提出
一 中國需要考量的幾個問題
二 中國方案之公海保護區概念的嘗試提出
結論
縮略語列表
規範文件翻譯對應列表
參考文獻
索引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