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現有技術和現有設計
1 現有技術和現有設計的審查基準
1.1“為公眾所知”的概念
1.2公開時間的判斷
2 出版物公開
3 使用公開
3.1銷 售
3.2招標、投標
3.3展 會
4 互聯網公開
第二章 新穎性
1 同樣的發明或實用新型
2 對比文件公開內容的認定
3 新穎性判斷的常見情形
3.1 慣用手段的直接置換
3.2 參數、用途或制備方法等特征
4 優先權
4.1 “相同主題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判斷
4.2 “首次申請”的判斷
4.3 優先權成立對現有技術時間節點的影響
5 新穎性寬限期
第三章 創造性
1 最接近的現有技術的確定
1.1對技術領域的考量
1.2對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考量
1.3對發明構思和技術手段的考量
2 發明的區別特征和發明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的確定
2.1發明區別特征的確定
2.2發明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的確定
3 技術啟示的判斷
3.1在現有技術中尋找解決技術問題的技術手段
3.2所屬領域技術人員的改進動機對技術啟示判斷的影響
3.3發明構思對技術啟示判斷的影響
3.4準確把握現有技術的公開內容對技術啟示判斷的影響
3.5合乎邏輯的分析推理和有限的試驗對技術啟示判斷的影響
4 其他因素對判斷發明創造性的影響
4.1技術偏見
4.2預料不到的技術效果
5 幾種不同類型發明的創造性判斷
5.1組合發明
5.2要素變更的發明
6 化學領域發明的創造性判斷
6.1化合物發明的創造性
6.2組合物發明的創造性
6.3制備方法發明的創造性
6.4制藥用途發明的創造性
6.5多肽的創造性
6.6關於化學領域的補充實驗數據
7 涉及計算機程序的發明的創造性判斷
7.1包含商業規則和方法特征的發明的創造性判斷
7.2涉及人機交互領域的發明的創造性判斷
第四章 說明書
1 “能夠實現”的必要條件
1.1清 楚
1.2完 整
2 “能夠實現”的判斷
2.1權利要求與能夠實現
2.2技術問題、技術效果與能夠實現
第五章 權利要求
1 權利要求保護範圍的確定
1.1權利要求中所用詞語的理解
1.2“整體理解”對權利要求保護範圍的影響
2 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應當清楚
3 權利要求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
3.1申請文件記載的信息
3.2所屬領域技術人員的知識和能力
3.3技術效果的可預測性
3.4代表性特征限定權利要求的支持問題
第六章 修 改
第七章 證據的認定
1 證據資格與證明力
1.1書 證
1.2證人證言
1.3銷售合同
1.4互聯網證據
2 舉證責任
3 證明標準
3.1達到證明標準
3.2未達到證明標準
4 舉證期限
第八章 程 序
1 復審請求的審查
2 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