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檢察機關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我國憲法靠前2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這是憲法對人民檢察院性質的規定。它表明了人民檢察院的本質特征,是人民檢察院區別其他的重要標志,也是人民檢察院開展各項檢察工作的根本法律依據。
法律監督是法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制包括立法、守法、執法和法律監督,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法律監督是、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對立法、守法、執法活動的監察、督促,並對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檢舉、處理的行為。法律監督是多方面、多渠道的監督,有國家權力機關和其他機關的法律監督,有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的法律監督,也有黨群組織的法律監督。法律監督目的是保證國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