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方堃著 著
定 價:70
出 版 社:中國法律圖書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17年02月01日
頁 數:254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9726645
●目錄緒論一、研究意義二、研究文獻及綜述三、研究方法四、基本框架章 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現實由來節 基本概念的界定一、環境信息公開二、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第二節 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在中國的演進第二章 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實施的問題與障礙一、制度本身架構存在的結構性缺陷二、政府對環境信息公開的缺失第三章 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制度理性節 風險社會: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社會基礎一、風險社會理論的一般規則二、風險社會的環境風險及其特征三、風險社會中企業的應對策略第二節 均衡:企業環境信息公開中的利益博弈取向一、企業的社會契約網絡二、企業對環境信息公開的利益抉擇第三節 信息資本: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效益價值一、信息資本產生的基礎二、信息資本的本質內涵三、環境信息資本之於環境信息公開第四節 社會責任: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公平量度一、企業社會責任的人性假設二、企業的社會屬性三、企業的社會公民角色四、企業對環境信息公開責任的承擔第五節 公眾環境知情權: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法理取向第四章 企業強制性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節 企業強制環境信息公開的理論基礎一、信息不對稱理論二、社會合法性理論第二節 強制公開的主體一、現行法上的公開主體二、應然法上的公開主體第三節 強制公開的範圍與邊界一、現行法上強制公開的內容二、強制公開的邊界三、強制公開的監督第四節 中國的立法選擇一、優先事項和公開內容的擴大化二、責任立法的強化三、司法救濟功能的強化第五章 企業自願性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節 自願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的理論求證與實踐基礎一、法理層面上的合理性求證二、基於法律實踐的合法性第二節 自願性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範圍的邊界一、因企業內部、外部因素作用而導致的邊界模糊性二、法定和非法定因素決定的由自願性公開向強制性公開的轉化趨勢第三節 中國自願性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立法因素的考量一、各主體綜合利益的考慮二、成本—效益原則的考量三、責任機制的適度嘗試第六章 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制度保障措施節 保障制度選擇的理由第二節 環境會計核算制度的保障一、環境會計核算的法學基礎二、環境會計核算的規範依據三、中國環境會計核算報告的立法選擇第三節 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保障一、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中民主原則的貫徹二、擬建項目社會合法性的社會許可三、具體立法內容和技術的完善措施第四節 環境許可證制度的保障一、問題的提出二、中國環境許可信息公開具有的立法基礎三、中國環境許可信息公開的現實選擇第五節 環境責任制度的保障一、環境行政責任保障措施二、環境刑事責任保障措施三、關於環境民事責任保障措施的研究計劃第六節 基於政治和經濟視角的保障措施結 論參考文獻
《中國實施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法律制度研究》由七部分構成。部分(緒論,章)簡要介紹本研究的意義、文獻綜述、研究方法和框架結構,對企業環境信息、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等重要概念及制度在我國的演進進行了分析;第二部分(第二章)對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實施的問題與障礙進行分析;第三部分(第三章)對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實施的理論基礎進行分析;第四部分(第四章,第五章)對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兩個法定的重要類型進行論述;第五部分(第六章)對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實施的制度保障協調體繫展開論證;第六部分結論;第七部分參考文獻。
方堃著 著
方堃,1962年生,湖北新洲人。法學博士,上海師範大學哲學與法政學院法律繫民商經濟法學科副教授。主要從事環境與資源法學、企業環境法律行為規制、環境財稅法學研究。迄今已在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與《法商研究》《法學評論》《政治與法律》《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生態經濟》《城市發展研究》等中外文期刊發表論文40篇,參編、參譯著作6部,負責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其他課題6項,作為主要參與人員參與科技部“十一五”重大支撐項目、國家863計劃應用示範類課題1項、國家社科重大攻關課題1項、其他課題6項。
總序 回顧歷史可以發現,決定21世紀全球結構巨變的動因主要有兩個,都發生在美國。一個是2001年9月的恐怖襲擊事件;另一個是2008年9月的投資銀行“雷曼兄弟”破產。前者引起了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導致美國財政赤字激增。就在此時IT泡沫破滅,經濟形勢惡化,“錢從何處來”的問題變得非常尖銳。美國政府的對策是借助不動產政策來抬升景氣,由於無法采取財政擴張手段,不得不采取信用擴張手段,借助金融技法獲取必要的注入資金。然而增發貨幣和降低銀行利息的結果是制造出了極大的住宅泡沫,最終因次貸問題誘發金融危機。後者——雷曼事件——則發出了政府不會救濟大型證券公司的信號,接著在投資銀行和券商中激起連鎖反應,從不同角度嚴重衝擊了世界的金融市場。正是這兩大事件讓美國政治和經濟蒙受慘重打擊,單極的帝國體制構想也終於土崩瓦解。 不言而喻,經濟景氣惡化勢必造成國庫稅收減少,而反恐戰爭規模擴大勢必增加政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