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聯邦海商法典》由國家杜馬1999年3月31日通過,並由聯邦委員會1999年4月22日批準。該法典從頒布生效之日起,經國家杜馬和聯邦委員會31次修改,還有俄聯邦憲法法院對該法典第87條第2款作出違憲審查決定。該法典計27章430條。由於海商法具有涉外性,所以該法典在立法時與其他國家海商法立法一樣,根據或復述或借鋻相應的海商、海事方面的靠前公約、靠前條約、海運習慣等。該法典還將海事訴訟程序——船舶海事抵押、船舶或者在建船舶不動產抵押、船舶扣押、賠償要求和民事訴訟立在其中。基於客觀情形變化,俄聯邦立法機關及時將該法典作了大量修改補充,主要有增加燃料油污染損害責任作為一章。